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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鹤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在疫情期间严禁举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公告

鹤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在疫情期间严禁举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宗教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鹤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公告》(〔2020〕1号)的规定,决定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私自组织、举行集体宗教活动的相关组织和个人(包括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等),将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进行严格追责和处罚,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联系电话:0392-3366269;15939283355
鹤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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