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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博物馆预约参观机制的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博物馆预约参观机制的通知
(京文物〔2020〕940号)


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总体情况,自7月20日零时起,北京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下调为三级,按照我市常态化防控的总体要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外场所按照50%限流开放。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地区博物馆有序开放工作导则》(京文物〔2020〕192号)及《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北京地区博物馆有序恢复开放的通知》(京文物〔2020〕392号),为更好满足观众参观需求,不断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完善北京地区博物馆预约参观机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预约机制
  应根据本馆实际情况建立预约机制。尚未开通本馆网络预约渠道的,可直接使用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预约系统(以下简称“平台预约系统”)提供预约服务;已开通本馆网络预约渠道的,请在平台预约系统内链接本馆预约网址或上传预约小程序二维码,为观众提供北京市博物馆统一的预约端口,便于观众选择和使用。平台预约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二、严格执行分段控制
  全面实行实名制预约参观方式,在科学测算观众承载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参观时间,实现观众错时分批入馆并实时监测预警。日接待量不得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间流量不得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20%。   三、预约渠道便捷多样
  在大力发展网络预约的同时,应保留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以保障不同年龄层次观众的基本参观需求。以便民为基本原则,梳理疫情防控期间本馆实行预约机制的经验做法,积极采纳观众对现行预约系统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本馆预约机制及流程,以充分应对暑期、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参观需求激增的情况。   四、预约信息公开及时
  在本馆入口处显著位置及有效官方宣传渠道公开预约端口、必要流程及操作方法,并确保相关信息的发布、更新及时有效。   五、充分保障信息安全
  预约系统应避免过度读取观众个人信息,并严格加强信息管理,确保观众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博物馆参观预约平台--博物馆使用说明》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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