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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技工院校和培训鉴定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技工院校和培训鉴定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部门,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19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21号)等要求,在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367号)的基础上,决定开展自查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督导时间
  2021年1月上旬至3月上旬,其中集中督导时间段为2021年1月13日至29日、2月22日至3月1日。   二、自查督导对象
  全市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三、自查督导内容
  详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自查督导表》(附件1)   四、自查督导方式
  采取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自查,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按联防联控要求属地督导,市人力社保部门重点抽检进行:
  (一)自查整改(1月13-19日)。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严格对照附件1细化标准,逐项进行梳理,形成自查报告,于1月20日前报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二)督导整治(1月17-29日、2月22日-3月1日)。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深入辖区内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通过现场查看实物、实地、设施设备,翻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导。市人力社保部门将会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等对部分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抽查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管理。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校长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属事管理职责,强化督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举措。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在做好渝人社办〔2020〕367号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附件1细化标准,对标对表开展自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增建《新冠肺炎疫情师生健康档案》(附件2),要分别撰写致学生家长倡议信和致顶岗实习学生告知书,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时刻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慎终如始抓好学校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三)按时报送信息。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分别成立专班,明确负责人,设立专职联络员,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收集汇总,填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于2021年1月17日前以电子档cqszynljscoa@163.com报送市人力社保部门。
  附件:1.全市技工院校和培训鉴定机构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自查督导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师生健康档案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联络员信息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
  全市技工院校和培训鉴定机构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自查督导表
  自查督导时间:  年  月  日

核验项目

核验内容

核验要点

方式

自查督导

情况

组织

体系

1.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体系

明确职责分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题研究,部署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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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控工作网络

建立地方部门、学校、班级、家长等联络网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责任到人,明确报送途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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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防联控机制

与社区、卫生健康(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密切联系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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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制度

4.方案齐全

放假、开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详实。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报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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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度健全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通风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卫生健康管理、开学后出入管理等9项制度健全,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相关人员熟悉处置(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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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保障

6.防控物资储备

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肥皂、洗手液、消毒液、酒精、喷雾器等洗涤消毒用品,额温枪、体温计等检测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数量充足,品质合格,并建立防控物资保供渠道。口罩按每个学生每天2个的需求,至少准备一个月的数量可组织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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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准备

7.人员返岗

除因疫情防控要求暂不能返渝的外,全体教职员工提前返校,外地返渝教职员工满足隔离14天的要求,留足开学复课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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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防控培训

加强医护人员配备,落实卫生副校长分片包干责任制。开学前对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应急管理、食品安全教育等专业知识培训,并通过网络对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进行防疫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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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监测

9.健康台账

师生员工健康台账信息完整、准确,全面摸排全体师生员工(含后勤服务人员)旅行史、接触史、健康史,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师生员工返校前身体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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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排查重点

“一人一档”建立返校前4类人群信息台账:①有境外、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②市内密切接触者中的师生员工;③家庭成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师生员工;④身体不适的师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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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核酸检测

14天内有中、高风险省市、境外、旅居史的所有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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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卫生

12.校园环境

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运动场、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整洁达标,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教室内学生座位应保持必要间距;对大班班级,要采取分班教学措施;各班教室之间相对分散,学生进出通道应避免交叉和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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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卫生设施升级改造

对通风不佳的教室、寝室、厕所等进行结构及功能改造,或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在校门口、食堂门口、教学楼入口及过道等关键区域适当增设水龙头,水龙头全部换为感应式,洗手设施旁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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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垃圾处理

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设置位置、数量合理,按要求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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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教育

15.健康教育

将《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以及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等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师生日常教育范畴,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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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心理健康疏导

加强师生心理健康辅导,及时化解师生心理健康问题,尤其是对中高风险地区、境外返渝师生的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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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校沟通

学校在放假、开学前分别向学生(学同)及家长发一封疫情防控的倡议书(信),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家长、学生沟通,对错时错峰上下学、自我防护、健康状况申报等环节进行提醒,了解家长、学生需求,解答家长、学生关心关注的问题。告知家长对学生健康申报事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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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帮扶关爱

学校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关心关爱工作;对因在重点疫区、身体原因或感染新冠肺炎等暂不能返校就读的学生、贫困家庭子女以及留守儿童等,做好相关教学辅导及关心关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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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安全教育

19.法治教育

是否将人社有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知识、民法典等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不得少于20课时)并开展相应的主题班会、理论学习、普法讲座、等多种方式来进行宣传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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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管理

20.值班值守

是否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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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管理

21.集会管理

是否停止开学典礼、升旗仪式、各种文娱活动或比赛等大型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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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

管理

22.校园进出

校园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园门岗管理,统一进出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律”要求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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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入校体温检测

所有进入学校的人员一律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检查检测通道设置、人员安排、检测流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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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高峰期人员疏导

错时上下学安排合理;暂停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场馆;私家车停放、标线导引、分区分类等防聚集措施。

查阅资料 

 

25.外来人员到访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和车辆进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佩戴口罩等制度。

查阅资料 

 

宿舍

管理

26.封闭式管理

实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严禁不同宿舍区人员、不同寝室人员串访,非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区。

查阅资料 

 

食堂

管理

27.食堂就餐要求

进入食堂人员严格执行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食堂取餐时,排队要求间隔1米,单向就坐,根据实际选择实施分时段分散就餐、送餐、自带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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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餐饮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规范,岗前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覆盖;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坚持每日晨检,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工作帽并保持手部清洁;从业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时,进行体温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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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食材管理与加工

严禁购买境外冷冻链相关食品、严禁采购野生动物,严禁现场加工活禽活畜,严禁制售凉菜;食材储存合理,生熟分开;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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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饮用水卫生

饮用水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洗手

管理

31.洗手设施

水龙头数量是否充足、布局是否合理,是否配备肥皂、洗手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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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测

32.学生健康报告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晨午晚检,若体温>37.3℃应立即送入隔离观察室,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做好每日师生员工的缺勤/缺课登记管理,强化病因追踪与报告。坚持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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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消毒

管理

33.通风措施

教室、办公室、实训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场地日常通风是否能保证。每天至少进行1次预防性消毒,不得过度消毒。控制进入公共浴室和卫生间的人流量,原则上一次进入人数不超过承载量的50%。室内场所每天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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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消毒管理

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落实消毒人员,熟悉消毒流程和规范,对教室、办公室、实训室、图书室、阅览室、厕所、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定期消毒。

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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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

场所

35.隔离区域设置

现场应急隔离区域的区域划定、卫生条件、设施配备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明确负责人。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应急处置

36.应急医疗保障

组建应急医疗保障组,由属地医务人员、疾控人员、校医、后勤人员组成。建立校长、年级主任、班主任三级责任,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网。安排专门应急医疗保障车辆,随时待命,负责对发热师生员工进行转送。

查阅资料 

 

37.模拟演练

按照《重庆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脚本(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查阅资料

 

消防安全

38.责任制落实

有消防安全制度,组织机构建全、责任分工明确;有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查阅资料 

 

39.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组织开展逃生自救安全教育活动并进行消防器材实际操作演练,增强火灾时的避险能力与自救能力。

查阅资料 

 

40.设施设备

宿舍、食堂、教室、寝室、实训室等人员密集定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标识等符合消防规定。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招生、就业工作

41.招生工作

组建招生队伍。积极开展招生宣传,用好市内外线上培训就业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及时公布招生计划。落实春季学期招生方案,招生任务完成时序进度。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42.就业工作

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健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指导广大毕业生特别是贫困家庭毕业生积极通过线上招聘签约、自主创业创新等方式实现就业。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职业技能

43.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线上技能培训,开发线上培训课程,积极承担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任务。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44.职业技能鉴定

依法备案鉴定评价机构,组织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并提供符合标准的鉴定场所和设施。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实习管理

45.实习工作

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是否规范学生、实习单位、学校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并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是否合格。

查阅资料

 

基础信息

暑假期间是否离开大重庆(返回时具体填写)

接触史

健康状况

核酸检测

序号

姓名

性别

监护人(或家长)姓名

监护人(或家长)电话

家庭住址

返渝路线(途经哪些地方)

返渝乘坐的交通工具(班次、车牌)

返渝到达时间(年月日)

是否报告社区

是否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的起始时间

未居家隔离的目前去向

暑假期间有无接触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

暑假期间有无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

所住小区有无确诊或疑似病例

体温是否正常

有无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有无疾病史

假期是否做过核酸检测

检测

时间

检测结果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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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8

 

 

 

 

 

 

 

 

 

 

 

 

 

 

 

 

 

 

 

 

 

9

 

 

 

 

 

 

 

 

 

 

 

 

 

 

 

 

 

 

 

 

 

10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师生健康档案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络员

联系电话(手机)

备注

1

某某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络员

联系电话(手机)

备注

1

某某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络员

联系电话(手机)

备注

1

某某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络员

联系电话(手机)

备注

1

某某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联络员信息表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络员

联系电话(手机)

备注

1

某某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备注: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统总报送区人社、辖区内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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