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参与疫情严重地区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徐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参与疫情严重地区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切实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参与疫情严重地区防控工作的管理,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级各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期间,因支援需要前往重点疫区的,要事先向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报备并经过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做好人员防护措施,返程后及时组织人员隔离、车辆装备消毒等,严密防控源头感染。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参照以上要求制定相关措施,做好本级社会组织到疫情严重地区活动的管理工作。
徐州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6日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