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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外包企业研发项目有关材料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外包企业研发项目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指示精神,依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外包企业研发项目贴息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服贸〔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内容,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经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协调组织企业申报。

  一、项目申报日期
  申报项目的企业按《通知》要求准备一份纸质材料和票据原件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天津市商务局一楼大厅服务窗口(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联系电话:58366501-06),窗口负责对票据原件进行现场查验。   二、项目支持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其它参照《通知》执行。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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