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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沈阳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
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3年4月27日)


全市各医院:
  我市目前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形势非常严峻,大量疫情区的人员大批涌进我市,其中一些人员到我市各医院就医。今天凌晨1:25分中国医大一院收治一名从北京来我市的疑似病人。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疾病控制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一号、二号通告及各项制度措施。加大对发热病人的发现、监测和救治力度,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尽可能最大限度的缩小病人接触范围。同时,要提高对医护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自我防范措施,对所有可能接触发热患者的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穿着防护服装,配备防护设备,坚决杜绝医源性感染情况的发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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