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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年)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防疫保供稳价保障中秋国庆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1〕29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保供和消费促进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商运字〔2021〕514号)精神,为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市场供应,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测,引导社会预期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扎实开展米面油、肉蛋奶、蔬菜和方便食品(方便面、火腿肠、速冻食品、瓶装水)等8类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变化监测,做好应急准备,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同时,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加强市场运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   二、精心组织货源,防止脱销断档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名单,及时掌握重要商品产销情况、商品调动渠道、供货商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其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和调运主渠道的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市场供应。指导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产销对接,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开展异地商品调运,保障货源。协调指导各连锁超市、商场增加补货频次,防止脱销断档,满足广大居民购物需求。   三、组织促销活动,活跃消费市场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两节”消费特点、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引导各类线下实体和线上平台开展惠民购、美食荟、汽车展等多元多样的系列促销活动,着力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相互融合的消费场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美好生活需要。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加大对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红火热烈的消费氛围,着力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四、压实防疫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防疫消毒,备足防疫物资。同时,针对节日期间商贸流通企业促销活动多、人流和物流集中的特点,强化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加检查频次,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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