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穗律协通〔2021〕73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州市疾控中心7月22日发布的紧急提醒,请各律师事务所做好近14天(7月7日以来)从中高风险地区(南京)来(返)穗人员的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近14天(7月7日以来)从南京来(返)穗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居委(村委)报备,主动配合社区健康管理措施,并同步通过本通知后附的二维码向市律协报告。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南京。 个人防护不放松,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实习人员及辅助人员,及早完成 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自己,也保护家人。
本次疫情防控信息模查工作尤为重要,请各律师事务所要予以重视,务必向本所内每一位律师和工作人员传达到位,并加以逐一落实;请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作统计,将本所情况于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在下方的小程序进行填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7月23日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