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各旗县区司法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人员值班值守
各旗县区司法局行要按照全市实行弹性工作制的要求,服从本单位人员值班值守工作安排,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和工作衔接顺畅。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安排做好社区排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发挥机构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1.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密切与本地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沟通,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检查频率和处罚力度。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网络等适当载体面向社会公布本地区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对疫情防控期间因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囤积居奇、隐瞒病情、拒绝隔离、脱离管控、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行为而引起行政相对人举报投诉的,各旗县区司法局要及时反馈相关部门,依法从快处理和纠正,切实依法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行政管理秩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加强合法性审查。各旗县区司法局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区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要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市应急预案依法开展。 提升业务能力,锤炼过硬本领
各旗县区司法局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锤炼过硬本领。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所规定的各项防控措施要做到应知应会。要熟悉本地区各部门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定职责、权限,在开展社区排查、疫情防控、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中要及时向人民群众和相关工作人员说理释法。 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各旗县区司法局要做好本单位人员疫情监测,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等规定,对发现的接触、感染等问题,要按要求及时报告。要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对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有益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上报呼市司法局。
呼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6649613、18586008017
土左旗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8112679、13664736990
托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8523800、15848949685
和林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7198101、13514816010
清水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7914148、13074788898
武川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8817166、13624811766
回民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3820729、17704889570
新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6218376、18686005789
玉泉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6235537、13984754440
赛罕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4211791、13404815552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20年2月4日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