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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济卫医发〔2016〕13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卫医字〔2016〕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麻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我市呼吸道传染病防治任务的艰巨性
  近期,我市麻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进入流行期,其中大部分麻疹病例发病前有医疗机构就诊史或陪护史,主要分布在市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本次发病人群以一岁以下婴儿为主,且波及整个人群。随着气温的变化,流感病例发病也呈现上升趋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充分发挥各监测哨点的作用,积极做好传染病患者的信息上报、整理搜集和诊治等工作,确保完成今冬呼吸道传染病防治任务。   二、严防院内交叉感染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开设儿科的综合医院、市儿童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切实发挥预检筛查的作用,严防交叉感染。要科学设置和合理调整门诊、急诊和病房工作流程,适当分流就诊人群,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以及隔离治疗空间。要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通风和消毒。要做好患者集中区域(如输液室、儿科病房等)的分类管理,对麻疹确诊或者疑似病例,应避免与其他患者同诊室治疗。要强化医务人员自身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在医护人员中积极推行麻疹疫苗接种,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三、尽快建立分级诊治、有效隔离和转诊工作机制
  要加强对麻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诊疗、转诊管理,使绝大部分患者在有限区域内得到及时、有效地隔离和诊治。医疗机构要做好对门诊患者的登记与管理,加强对居家隔离治疗患者随访管理,避免患者反复就诊造成疫情传播。一般病例应在首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需转诊治疗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安排或协调进行转运。所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要设置绿色通道,配备精干人员,备齐设备物资和药品等,确保得到及时高效的处置。市儿童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要起到专业化龙头作用,与省级医疗机构密切配合,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支持下,紧密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业务指导、会诊和转诊工作,以期合理引导、分流儿科患者,建立专业特点的儿科医疗服务网络。市急救中心要尽快完成儿科及传染病特点的专科院前急救网络布局,不断使转诊工作更规范、更安全、更高效。   四、认真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对麻疹、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筛查、隔离、标本采集、转诊等工作能力,提升对急危重症的抢救水平,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二级以上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帮扶,调派专业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诊、培训、指导,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市急救中心以及市儿童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要充分调配好急救车辆资源,做好各网络医院车辆管理、调度工作,确保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诊救治工作。市儿童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承担着我市诊疗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根据病情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就诊、急救流程,强化信息报送等工作,切实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加强宣传与引导工作,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冬季传染病尤其麻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每名医务人员要当好宣传员、教导员,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按病情需要做好居家、院内隔离、转诊等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督导检查预检分诊、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应急救治等传染病防治关键环节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认真督导整改提高。对我市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未认真履职行为将予以严肃追责。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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