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鼓励使用云服务产品(第二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公布日期:2020.02.27
- 施行日期:2020.02.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企业综合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鼓励使用云服务产品(第二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有力抓好疫情防控,积极稳妥组织复工复产,我厅征集并发布了第一批16家云服务商提供的免费云服务产品,经各市共同宣传推动,所提供的防疫管理、协同办公、通讯交流、文档协作、云视频会议等云产品受到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广泛欢迎,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鼓励应用和支持培育新型云计算产品和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助力我区企业复工复产,我厅征集了第二批免费云服务产品,现予以发布。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动员优势,加快推动“企业上云”,引导更多企业积极运用各类云服务产品助力复工复产;鼓励有条件的云服务提供商在疫情期间做好相关云服务产品的使用培训和说明,积极帮助企业运用云技术做好复工复产;鼓励制造企业在云平台部署设计、研发、生产、销售、运维等信息系统,提升快捷化、服务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应用质量和效果;鼓励服务企业在云平台部署数据处理、金融交易、客户关系、物流、仓储等业务平台,提升客户服务体验、优化交易流程。我厅将及时对涌现出的特色实践案例梳理汇总向全社会宣传推广。
联系人:罗剑波 0771-8095294
附件:第二批云服务商及服务内容、联系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7日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