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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沪农委[2007]242号)


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市农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四日

  市农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保障农业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市农委职能,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由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农业自然灾害。
  2、动物重大疫情。
  3、农作物重大病虫害。
  4、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上述事件之间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它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二、应急处置指挥系统
  市农委应急指挥系统由委领导与相关职能处室同志组成,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秘书长为执行指挥。各分管领导、职能处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预案,具体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总的原则是:各类突发事件凡已经制定具体应急预案的,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妥善处置。
  对于由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突发农业灾害的应急处置程序为:
  1、报告。值班人员收到来自气象部门或防汛办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应立即将预警的相关内容、级别向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进行汇报。IV级和Ⅲ级预警由办公室主任向分管领导汇报,II级和I级预警,由秘书长直接上报委主要领导。
  2、信息传递。值班人员收到来自气象部门或防汛办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应立即向各区县农委、委内综合处及相关处室发送预警信号,告知预警的相关内容和级别。
  3、值班。办公室对外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防汛期间应在值班室配备防汛通讯录,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防汛工作联络员应将通讯工具置于开机状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当接到II级和I级预警后,秘书长和办公室、综合处负责人要到岗值班。其中,如接到I级预警后,委分管领导要到岗值班。
  4、处置。
  因灾害性天气引发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农业突发灾害时,主要由相关职能处室处置。相关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会同有关区县、有关单位查明情况,形成处置方案,并妥善处理。
  因灾害性天气引发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农业突发灾害时,按照委领导应急处置对接分工(见附件)和委主要领导的要求,有关领导和处室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会同有关区县、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情况报告。
  首报。应在发生农业灾害2小时内,由综合处、办公室对预警及处置情况汇总形成首次书面报告,报秘书长。
  续报。应在发生农业灾害6小时内,由综合处、办公室将灾害发生及处置情况汇总形成续报,报秘书长。
  终报。应在处置工作完成后8小时内,由综合处、办公室汇总各方面情况形成终报,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秘书长。
  6、发布。由办公室在终报的基础上,对灾害损失及抗灾措施落实情况形成对外发布稿,经秘书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或报告。   四、职能处室分工
  综合发展处职责: 负责与防汛办及气象部门的联系;负责市级财政农业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安排、突发性事件应急资金、物资协调;灾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定损工作,实施快速理赔;协调市有关部门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救灾款及时到位。
  经贸处职责:制订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农委系统所属发生风灾、低温冷冻、火灾、雷击等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处置;做好所属单位发生工程建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做好所属单位突然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等的处置;做好所属单位各类重大劳动公伤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
  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会同有关产业办到达现场进行处置,配合有关区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调查发生原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综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有关信息,根据需要按程序进行报送。
  种植业办职责:制订粮食作物生产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加大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发生实况,发布防治警报,制定防治策略;推广综合防治技术和先进、适用药械的应用,抓住关键时期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治措施;负责郊区粮食生产防汛防台工作,灾后及时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尽可能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
  蔬菜办职责: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加大蔬菜重大病虫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发生实况,发布防治警报,制定防治策略;负责郊区蔬菜生产防汛防台救灾工作,视灾情及时调整茬口,确保本市蔬菜特别是绿叶菜市场安全供应。督促郊区蔬菜生产安全用药、用肥,确保蔬菜生产安全和食用安全。
  畜牧办职责: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强制免疫、疫情监测和检疫监管等工作;紧急组织和调拨紧急免疫用的疫苗、消毒药品、防护服等动物防疫应急物资;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疫区封锁、病畜禽和同群畜禽扑杀、无害化处置等疫情扑灭工作;负责疫情灾后救助工作,包括调查疫情原因、疫情损失情况评估以及扑疫补偿费用核算等。
  水产办职责:制定渔业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渔业安全应急通信制度,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应急通讯网络建设,及时传递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信息,防范渔业安全事故;加强与公安、边防、海事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置涉渔海上紧急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渔业水域环境监测;预防和控制水生动植物疫病发生,加强病害防治;组织开展突发性死鱼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损失,帮助恢复生产;加强养殖水产品质量监测,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应急救护。
  农机化办职责:制订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应急信息网络,保证报告、传递渠道畅通;建立健全农机突发事件指挥和调度体系,保证指挥统一、调度有序;加大农忙季节农机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预防和控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妥善处理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农机具产品质量检测,确保农机具产品质量安全。
  办公室职责:收到防汛防台预警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负责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接受和处理各职能部门报送的各类情况,负责信息对外发布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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