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计取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鲁建标字〔2021〕18号
- 公布日期:2021.05.10
- 施行日期:2021.05.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建筑安装施工 疫情防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计取工作的通知
(鲁建标字〔2021〕18号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