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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进一步精准落实旅行社团队旅游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进一步精准落实旅行社团队旅游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旅行社:
  近期,国内、省内多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广州作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不通过旅游团队活动传播,根据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精准落实旅行社团队旅游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务必做好旅游团队报备工作
  各旅行社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最迟于出发前一天)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填报并提交旅游团队信息,确保每团必报。要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技能,确保旅游团队的游客信息、行程信息等真实有效。若属国内游组团(指组团赴外地),请将游客的详细居住地址(至少应明确所属区、街道和社区)填在游客名单中的“出生地”一栏;若属国内游接待(指接待来穗旅游团队,包括组织广州本地游),请将游客的详细居住地址填在“客源地”一栏。对不填报旅游团队信息的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填报旅游团队信息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旅行社要安排专人强化落实团队旅游报备制度,在国内出现中高风险区或突发本土疫情时,要积极配合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集旅游团队信息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游客名单;若出现因疫情被留置的,要适时跟进报送旅游团队及游客的具体情况。   二、严格执行团队旅游“熔断”机制
  旅行社要把疫情防控作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基础上,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团队旅游 “熔断”机制统一管理。待无中高风险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团队旅游、“机票+酒店”及旅游专列业务。   三、做好行前管理
  (一)做好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及时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风险等级及防控政策,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明确各方权责。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要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加强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二)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三)配备防护用品。旅行社要配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为司机、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要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要督促供应商、合作商对旅游包车、酒店客房、餐厅等接待设施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清洁。
  (四)做好实名登记和行前排查。旅行社要严格落实游客实名登记制度,尤其是要登记每一名游客的具体家庭住址(至少需明确所属区、街道和社区),不得接受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市、旗)的人员报名参团。出发前要查验游客的健康码和行程卡,落实测温、戴口罩,对未通过查验的游客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
  (五)落实行前安全提示。旅行社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书面告知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项。要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积极配合旅行社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做好行程中的疫情防控
  (一)强化行程动态化管理。旅行社要实时关注旅游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和风险等级,目的地所在县(市、区、旗)或直辖市的区(县)出现中高风险区时,未前往的旅游团队要立即调整行程,已前往的要暂停旅游行程,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包括核酸检测在内的相关排查工作。要注重防疫措施的反馈完善,不断改进服务漏洞,提升防疫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环节防控措施。旅行社要坚持每日出行前对游客进行体温检测,督促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根据目的地防控部门或服务供应商的要求,及时安排团队游客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三)加强导游等随团工作人员的防护。导游等随团工作人员要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要戴好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五、做好返穗后的防控工作
  (一)及时安排核酸检测。旅行社要关注并了解交通部门和我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妥善安排游客做好核酸检测。从低风险区或外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返穗的,团队游客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地返穗的,旅行社要引导团队游客在广州的机场或火车站做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完成三天两检。
  (二)及时告知游客按要求报备
  旅行社要熟悉掌握我市疫情防控政策,旅游团队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穗的,要告知游客在抵穗前主动在“穗康”或者“粤康”小程序上如实填报来(返)穗相关的行程和健康信息,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完成三天两检等健康管理并及时向社区报备。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旅游团队,要及时告知游客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或小区、单位、酒店宾馆报备,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压实旅行社防控主体责任,慎终如始做好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之间的联动,及时收集疫情动态信息并提供给旅行社企业,确保各项经营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要充分利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数据,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三)加强应急处置。要按照属地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旅行社企业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工作,不断提升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水平。
  特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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