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道路运输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道路运输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局、省港航管理局、省海峡办:
近期,我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海南“外防输入”的难度加大;从海南省情看,近期也有局地偶发输入病例,“内防反弹”的紧迫感陡增。从省厅有关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督导检查情况看,还存在部分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思想麻痹松懈、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疫情防控隐患漏洞不同程度存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3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决策部署和部、省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毫不松懈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及城市交通有关经营者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见附件)要求,做好一线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严格开展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杀。要督促客运经营者做好防疫措施宣传,引导旅客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和信息登记;加强旅客实名制管理,严格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查验和省际、市际包车乘客信息登记;落实防疫应急处置要求,一旦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人员,或接到相关部门通报的人员涉疫风险信息,立即按规定将相关人员转移至临时留观区,并配合做好移交和应急处置工作。要督促货运企业和货运场站经营者做好货运车辆、场站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工作,重点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物品运输企业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物品)装缷、运输环节的人员防护、装备消杀、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及时精准做好突发疫情情况下交通管控工作
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本地疫情动态,如遇发生疫情,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迅速启动交通管控预案,及时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对外道路客运服务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顺风车等的跨城业务。要加强与相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步暂停对开道路客运班线。指导经营者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有关情况,并做好宣传解释和免费退票服务。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组织方案,严防客流聚集;对途经管控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线路,实行绕行或甩站运输。采取全域封闭式管理措施的,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暂停封闭管理区域内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并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有序恢复客运服务。 着力做好管控区域重点人员出行服务保障和重要物资运输保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进疫情形势变化,组织日常管理规范程度高的运输企业,优选技术状况好的车辆和从业素质强的驾驶人员,备齐备足防疫物资,提前做好应急运输车队组建准备工作。若当地采取局部或全域封闭式管理措施,要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安排,立即启动应急运输车队,加强与卫生健康、市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精准摸排需求,科学制定重点人员应急运输服务保障方案和社会面应急出行保障方案,按照高风险地区标准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全力满足医护人员、城市基本运行保障人员、防疫工作人员出行和公众应急就医出行需要。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医疗、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邮政快递等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防止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货运车辆采取“一刀切”的防控政策,造成重要物资运输受阻。各市县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的应及时向省厅报告。为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通畅,根据部有关通知要求,省厅恢复全省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工作机制,设立值班电话。道路运输保障值班电话(传真):0898-65383603;琼州海峡运输保障电话:15508990188。 科学谋划部署清明节、“五一”假期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往年清明节、“五一”期间客流特点,提前谋划做好今年节假期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制定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加强与客运枢纽、火车站、港口码头、机场等重点区域的服务衔接,提高重点区域疏运能力。要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运输组织,保障城乡群众出行需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加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
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道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场站、包车、农村客运、冷链运输车辆等为重点,采取现场监督检查、监控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者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通过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会同同级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道路客运领域协同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打击非法营运、违规站外配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堵塞防疫漏洞。
附件:1.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
2.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
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
1.道路客运
项目 | 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地市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地市 | 备注 | ||
消毒 | 客运站 | 乘客接触设施设备消毒频次:封闭环境的无障碍设施设备、自动售取票设备、饮水机(热水器)、乘客及行包安检设备、候车厅座椅、楼梯(直梯)扶手、直梯轿厢内部等 | 每1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每日2次 | 1.工作人员包括一线从业人员、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下同)。 2.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卫生间宜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3.宜在客运站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方便旅客购买使用。 |
乘客接触区域消毒频次:封闭环境的进站口、售票窗口、检票口(检票闸机)、发车位、下客区,候车厅(室),公共卫生间,行包托运处,行包寄存处,综合服务处(咨询台),母婴室,站内餐厅,商店等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2次 | |||
工作人员接触区域消毒频次:封闭环境的停车场、车辆安全例检场所,站务员室、驾乘休息室、调度(报班)室、出站检查室等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2次 | |||
卫生间洗手液配备情况 | 配备 | 配备 | 配备 | |||
垃圾处理要求 | 及时清扫并转运 | 及时清扫并转运 | 及时清扫并转运 | |||
车辆 | 车厢内部消毒频次:车内空调出风口、车身内壁及车窗、方向盘、车门及扶手、车辆座椅及安全带、行李架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三类以上班线每趟次1次,县内班线每日至少1次 | ||
行李舱消毒频次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
垃圾处理要求 | 及时清扫并转运 | 及时清扫并转运 | 及时清扫并转运 | |||
通风 | 客运站 | 候车室、餐厅、商店等公共区域通风时间间隔 | 持续通风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尽可能减小回风、增大新风量;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清洗、消毒或更换。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 |
车辆 | 客运车辆通风时间间隔 | 每1小时1次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1.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车辆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车辆使用空调时,应当选择外循环模式。 2.对于每趟次运营时间超过1天的道路客运班线车辆,要进一步提高行驶途中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频次,强化对客车的通风换气。 | |
运输 组织 | 客运站 | 乘客聚集人数占设计乘客最高聚集人数的比例 | ≤50% | ≤70% | - | 应安排工作人员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乘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未在客运站发车的定制客运车辆,健康码、实名信息由驾驶员在乘客乘车前查验。 |
乘客健康码查验率 | 100% | 100% | 100% | |||
乘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要求 | 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 要求查验 | 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 要求查验 | 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 要求查验 | |||
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查验率和省际、市际包车乘客信息登记率 | 100% | 100% | 100% | |||
车辆 | 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客车和包车客座率 | ≤50% | ≤70% | - | ||
人员防护 | 客运站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1.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人员,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区、对接触区域和设施设备消毒,并拨打120电话,及时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2.接到当地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通报的人员涉疫风险信息后,立即将相关人员转移至临时留观区、对接触区域和设施设备消毒,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 3.客运站临时留观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 4.“应接尽接”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5.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
乘客体温测量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员体温测量要求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各1次 | |||
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 相对固定 | 相对固定 | 相对固定 | |||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要求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
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临时留观区设置 | 设置 | 设置 | 设置 | |||
吸烟区使用(如有) | 关闭 | 关闭 | 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 |||
车辆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1.对于每趟次运营时间超过1天的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行驶途中每日早、中、晚各测量1次体温。 2.若有人员身体不适,随时测量体温。 3.运输途中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人员,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区(如有),并拨打120电话,及时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4.运输途中接到当地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通报的人员涉疫风险信息,立即将相关人员转移至临时留观区(如有),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 5.省际、市际班线客车和包车临时留观区采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留观区使用后应立即消毒。 6.“应接尽接”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7.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 |
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乘客途中体温测量频次 | 每趟次至少1次 | 每趟次至少1次 | - | |||
司乘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司乘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司乘人员体温测量要求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各1次 | |||
司乘人员疫苗接种要求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
司乘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省际、市际班线客车和包车临时留观区设置 | 10座及以上客车单侧最后一排设置 | 10座及以上客车单侧最后一排设置 | - | |||
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包车消毒剂配备 | 配备 | 配备 | 配备 | |||
宣传 | 客运站 | 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车辆 | 通过车载广播、视频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注:1.客运车辆起讫地和中途停靠客运站点所在地风险等级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则执行防疫要求。
2.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服务;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客运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以上地区上下客;严格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中途停靠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包车备案业务;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以及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县内道路客运均分别按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防疫要求执行。
3.暂停14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进京道路客运班线服务和进京包车备案业务,对未暂停运行的进京道路客运班线,严格查验旅客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另有规定的,按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规定执行。
4.经营者不得安排同一司乘人员为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和其他社会公众交叉提供服务。
2.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运输服务
项目 | 防疫要求 | 备注 | |
车辆消毒通风
| 车厢内部消毒频次 | 每次转运后1次 | 1.车辆包括道路客运车辆、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 2.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3.原则上每次通风≥10分钟。 |
行李舱消毒频次 | 每次转运后1次 | ||
污染物品放置区域 | 设置 | ||
消毒及防护用品(包括快速手消毒剂、消毒液、消毒湿巾、消毒干巾、备用医用防护口罩等) | 配备 | ||
转运过程中出现人员呕吐、吐痰等情况时应急消毒要求 | 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 ||
重点人员产生垃圾处理要求 | 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处理 | ||
车辆开窗通风要求 | 每次转运后1次 | ||
运输组织
| 从事重点人员转运的车辆管理要求 | 专车专用 | 转运过程中同车人员应间隔就坐。 |
车辆驾驶室与车厢隔离要求 | 全封闭物理隔离 | ||
转运过程中车辆客座率要求 | ≤50% | ||
人员防疫要求
| 防护要求 | 穿戴面罩、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 防护手套、防护服 | 1.提供运输服务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2.人员移出闭环后方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
管理要求 | 执行闭环管理,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业 | ||
核酸检测频次要求 | 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开展高频次核酸检测 | ||
健康监测要求 | 执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 | ||
移出闭环管理要求 | 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 ||
防疫宣传 | 通过车载广播、视频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督促重点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 | 开展 | 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
3.城市公共汽电车
项目 | 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备注 | ||
消毒 | 封闭环境的首末站 | 乘客接触设施设备消毒频次:候车厅座椅、无障碍设施设备等 | 每1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每日1次 | 若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人员,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毒。 |
乘客接触区域消毒频次:候车室、公共卫生间、发车位、商店等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车辆 | 车厢内部消毒频次:车内空调出风口、扶手、座椅、地板、司机方向盘、车窗开关把手等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每日1次 | ||
通风 | 封闭环境的首末站 | 公共区域通风时间间隔 | 持续通风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 |
车辆 | 车辆通风时间间隔 | 持续通风 | 持续通风 | 每趟次 | 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车辆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车辆使用空调时,应当选择外循环模式。 | |
运输组织 | 封闭环境的首末站 | 拥挤度 | 每平方米≤4人 | 每平方米≤6人 | - | |
车辆 | 拥挤度 | 每平方米≤4人 | 每平方米≤6人 | - | ||
人员防护 | 封闭环境的首末站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1.工作人员包括一线从业人员、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 2.“应接尽接”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3.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
乘客体温测量率 | 100% | - | - | |||
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 相对固定 | 相对固定 | 相对固定 | |||
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员体温测量要求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上岗前1次 | |||
一线从业人员疫苗接种要求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
一线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车辆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1.工作人员包括一线从业人员、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 2.“应接尽接”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3.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 |
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员体温测量要求 | 每趟次1次 | 每次往返1次 | 每日上岗前1次 | |||
一线从业人员疫苗接种要求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
一线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宣传 | 站台 | 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车辆 | 通过车载广播、视频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佩戴口罩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注:1.原则上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跨城公交服务,并对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公交线路实施甩站运行。
2.经营者不得安排同一司乘人员为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和其他社会公众交叉提供服务。
4.城市轨道交通
项目 | 高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备注 | ||
消毒 | 车站 | 乘客频繁接触设施设备(部位)消毒频次:车站安检设备、自助售票设备、闸机等 | 每1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每日1次 | 若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人员,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毒。 |
乘客易接触设施设备(部位)消毒频次:楼梯扶手、电扶梯扶手、公共卫生间门把手、直梯轿厢内部等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乘客接触区域消毒频次:封闭环境的车站出入口、站台、站厅、公共卫生间等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重复使用的一次性票(卡)消毒频次 | 每日1次 | 每3日1次 | 每周1次 | |||
空调滤网消毒频次(或更换滤网频次) | 每3-5日消毒1次(或每15日更换1次) | 每5-7日消毒1次 (或每15日更换1次) | 常规修程 | |||
卫生间洗手液 | 配备 | 配备 | 配备 | |||
列车 | 车厢内部消毒频次:拉手、立柱、扶手、座椅、车门等乘客易接触部位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回库后列车全面消毒频次 | 每回库1次 | 每日1次 | - | |||
通风 | 车站 | 通风时长 | 运营时段 +1小时 | 运营时段+0.5小时 | 正常工况 | 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车站通风模式可根据外部环境温度调整为小新风,列车通风模式可调整为正常通风量不间断通风。 |
通风模式 | 全新风 | 全新风 | 正常工况 | |||
列车 | 通风模式 | 最大通风量不间断通风 | 最大通风量不间断通风 | 正常工况 | ||
运输 组织 | 车站 | 拥挤度 | ≤50% | ≤70% | - |
|
列车 | 满载率 | ≤50% | ≤70% | - | ||
人员 防护 | 车站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1.工作人员包括一线从业人员、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 2.“应接尽接”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3.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
乘客体温测量率 | 100% | 100% | 100% | |||
乘客健康码查验要求 | 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开展 | 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开展 | 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开展 | |||
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率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上岗前1次 | |||
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 相对固定 | 相对固定 | 相对固定 | |||
一线从业人员疫苗接种要求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
一线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临时留观区设置 | 所有车站设置 | 重点车站设置 | - | |||
宣传 | 车站 | 通过车站广播、视频、宣传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列车 | 通过列车广播、视频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注:原则上对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实施甩站运行。
5.出租汽车
项目 | 高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备注 | |
消毒 | 重点区域消毒频次:司机方向盘、座套、安全带、座椅、脚垫、后备箱、空调出风口等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每日1次 | 若出现人员发热情况,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毒。 |
重点部位消毒频次:车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后备箱按钮等 | 每单1次 | 每4小时1次 | 每日1次 | 司机可随车携带使用醇类消毒湿巾对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 |
通风 | 车辆通风时间间隔 | 每单1次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经乘客同意,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运行的车辆使用空调时,应当选择外循环模式。 |
人员防护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1.应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乘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2.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
乘客信息登记率 | 100% | - | - | ||
乘客健康码查验率 | 100% | 100% | 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查验 | ||
司机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司机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司机体温测量要求 | 每日发车前、收车后各1次 | 每日发车前、收车后各1次 | 每日发车前1次 | ||
宣传 | 通过车载广播、视频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注:1.原则上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跨城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服务。
2.经营者不得安排同一司乘人员为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和其他社会公众交叉提供服务。
6.水路客运
项目 | 高风险地区 所在地市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地市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地市 | 备注 | ||
消毒 | 客运站 | 乘客接触设施设备消毒频次:乘客及行包安检设备、自动售取票设备、饮水机(热水器)、候船厅座椅、封闭环境的无障碍设施设备、楼梯(直梯)扶手、登船设施等 | 每1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每日2次 | 1.工作人员包括一线从业人员、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下同)。 2.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卫生间宜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3.宜在客运站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方便旅客购买使用。 |
乘客接触区域消毒频次:封闭环境的进站口、售票窗口、码头前沿(停船泊位)、检票口(检票闸机),候船厅,公共卫生间,行包托运处,综合服务处(咨询台),站内餐厅,商店、行包寄存处、母婴室等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2次 | |||
工作人员接触区域消毒频次:站务员室、休息室、调度室、出站检查室等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2次 | |||
卫生间洗手液配备情况 | 配备 | 配备 | 配备 | |||
垃圾处理要求 | 及时清扫并转运,入境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进行处理 | 及时清扫并转运,入境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进行处理 | 及时清扫并转运,入境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进行处理 | |||
通风 | 客运站 | 候船室、餐厅、商店等公共区域通风时间间隔 | 持续通风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尽可能减小回风、增大新风量;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清洗、消毒或更换。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 |
运输 组织 | 客运站 | 乘客聚集人数占设计乘客最高聚集人数的比例 | ≤50% | ≤70% | - | 应安排工作人员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乘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
乘客健康码查验率 | 100% | 100% | 100% | |||
人员 防护 | 客运站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1.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乘客,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区、对接触区域和设施设备消毒,并拨打120电话,及时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2.接到当地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通报的人员涉疫风险信息后,立即将相关人员转移至临时留观区、对接触区域和设施设备消毒,并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如低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客运站设有吸烟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4.根据人员情况轮流安排检测,尽可能做到各高风险岗位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 5.客运站临时留观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 6.“应接尽接”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7.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
乘客体温测量率 | 100% | 100% | 100% | |||
乘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要求 | 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 要求查验 | 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 要求查验 | 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 要求查验 | |||
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员体温测量要求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各1次 | |||
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 相对固定 | 相对固定 | 相对固定 | |||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要求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应接尽接 | |||
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出入境港口客运站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 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 | 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 | 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 | |||
其他港口客运站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 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检测 | 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检测 | 每周1次 | |||
入境人员与国内人员活动区域隔离要求(如有) | 单独分区,物理隔离 | 单独分区,物理隔离 | 单独分区,物理隔离 | |||
临时留观区设置 | 设置 | 设置 | 设置 | |||
吸烟区使用(如有) | 关闭 | 关闭 | - | |||
宣传 | 客运站 | 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7.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项目 | 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备注 | |
消毒 | 用户接触部件消毒频次:握把、刹车握把、座垫及升降开关等 | 每12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 |
人员 防护 | 线下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线下工作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
宣传 | 通过租车应用程序(APP)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8.汽车租赁
项目 | 高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备注 | ||
消毒 | 租车门店 | 承租人接触设施设备消毒频次:桌台、座椅、签字笔、门把手、饮水机等 | 每1小时1次(签字笔为每人次1次) | 每2小时1次(签字笔为每人次1次) | - | |
承租人接触区域消毒频次:接待区、验车区等区域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 | |||
车辆 | 司机方向盘、车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后备箱及按钮、安全带、座椅座套、脚垫等 | 每次租赁结束后1次 (其中分时租赁每12小时1次) | 每次租赁结束后1次 (其中分时租赁每24小时1次) | - | 分时租赁车辆消毒后未被租出车辆可不消毒。 | |
通风 | 租车门店 | 通风时间间隔 | 持续通风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 |
人员防护 | 通过租车门店租车的承租人健康码查验率 | 100% | 100% | - | 应安排工作人员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承租人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 |
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
工作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
工作人员体温测量要求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每日上岗前1次 |
| ||
宣传 | 通过租车门店宣传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
通过租车应用程序(APP)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9.机动车维修
项目 | 高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备注 | ||
消毒 | 维修服务场所 | 托修人员接触设备设施消毒频次:桌台、座椅、签字笔、门把手、饮水机等 | 每2小时1次(签字笔为每人次1次) | 每4小时1次(签字笔为每人次1次) | 每日1次 | 若出现人员发热情况,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毒。 |
托修人员接触区域消毒频次:接待区、验车区、作业区等公共区域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配件入库前消毒频次 | 入库前1次 | 入库前1次 | 入库前1次 | |||
卫生间洗手液配备情况 | 配备 | 配备 | 配备 | |||
车辆 | 方向盘、车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轮胎、后备箱及按钮、安全带、座椅座套、脚垫等消毒频次 | 每次交接车辆1次 | 每次交接车辆1次 | 每次交接车辆1次 | ||
通风 | 维修服务场所 | 接待区、验车区、作业区等公共区域通风时间间隔 | 持续通风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 |
人员防护 | 托修人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托修人健康码查验率 | 100% | 100% | 100% | 应安排工作人员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托修人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 ||
托修人体温测量要求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 按照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有关 规定执行 | 按照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有关 规定执行 | - | |||
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
工作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
工作人员体温测量要求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上岗前1次 |
| ||
宣传 | 通过广播、视频、海报、宣传栏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1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项目 | 高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备注 | ||
消毒 | 驾培 机构 | 学员易接触设施消毒频次:休息座椅、饮水机等 | 每1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每日1次 | 若出现人员发热情况,立即对接触区域及教学设施设备消毒。 |
公共区域消毒频次:报名(预约)大厅、理论培训教室、模拟器培训教室、休息区、办公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餐厅(如有)、公共卫生间等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卫生间洗手液配备情况 | 配备 | 配备 | 配备 | |||
教学车辆、驾驶模拟设备 | 方向盘、行车和驻车操纵杆、车门把手、安全带、座椅调节按钮、座椅、内后视镜、转向灯操作杆、外后视镜开关按钮等 | 每1名学员使用完 | 每6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通风 | 驾培 机构 | 报名(预约)大厅、理论培训教室、模拟器培训教室、教练场地、休息区、办公区、餐厅(如有)等公共区域通风时间间隔 | 持续通风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 |
教学 车辆 | 通风时间间隔 | 每1小时1次 | 每2小时1次 | 每4小时1次 | 每1名学员使用后,必须通风;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的教学车辆使用空调时,应当选择外循环模式。 | |
人员防护 | 学员健康码查验率 | 100% | 100% | 100% | ||
学员信息登记率 | 100% | 100% | 100% | |||
学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学员体温测量要求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员防护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员体温测量要求 | 每4小时1次 | 每6小时1次 | 每日上岗前1次 | |||
理论培训教室学员人数占设计容量比例 | 50% | 70% | - | |||
宣传 | 通过广播、视频、海报、宣传栏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附件2.
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
表1 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分区管控要求
项 目 | 高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中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低风险地区 所在区县 | 备 注 | ||
道路货运车辆 | 冷藏保鲜货物 运输车辆 | 驾驶室消毒频次 | 司乘人员每次出入驾驶室均需重新消毒 | 每趟次1次 | -- | 1.随车配备消毒湿巾、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2.车厢内部消毒工作须在货物装载前进行。 |
车厢内部消毒频次 | 每趟次2次(进出各1次) | 每趟次1次 | -- | |||
车厢外部消毒频次 | 每趟次2次(进出各1次) | 每2趟次1次 | -- | |||
车厢外部重点接触部位消毒频次 | 每次接触前均需消毒1次 | 每趟次1次 | -- | |||
运输信息登记(表2) | 每次进出 | 每次进出 | -- | |||
零担货物 运输车辆 | 驾驶室消毒频次 | 司乘人员每次出入驾驶室均需重新消毒 | 每趟次1次 | -- | ||
车厢内部消毒频次 | 每趟次2次(进出各1次) | 每趟次1次 | -- | |||
车厢外部消毒频次 | 每趟次2次(进出各1次) | 每2趟次1次 | -- | |||
车厢外部重点接触部位消毒频次 | 每次接触前均需消毒1次 | 每趟次1次 | -- | |||
其他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散装货物、大件货物、 集装箱等) | 驾驶室消毒频次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 | 随车配备消毒湿巾、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 |
车厢外部消毒频次 | 每趟次1次 | 每2趟次1次 | -- | |||
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 | 驾驶室消毒频次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 | ||
从业 人员 | 司乘人员(包括驾驶员及押运员等随车人员) | 佩戴口罩 | 100% | 100% | 离开驾驶室后100% | 1.参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和《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相关要求执行。 2.随车携带使用消毒湿巾、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3.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对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及离开高风险地区人员持核酸检测证明的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4.司乘人员应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需完成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
消毒或洗手 | 作业前和作业后 | 作业前和作业后 | 作业前和作业后 | |||
体温测量 | 每趟次2次(进出各1次) | 每趟次2次(进出各1次) | 每日1次 | |||
核酸检测 | 离开高风险地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司乘人员,应实施高频次核酸检测,具体频次按照当地防疫要求执行) | 离开中风险地区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 | |||
个人信息登记(表3) | 每次进出 | 每次进出 | -- | |||
其他工作人员(包括货运场站管理人员、装卸人员、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 | 佩戴口罩 | 100% | 100% | 室内作业100% | 1.参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和《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相关要求执行。 2.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对前述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3.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需完成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 |
佩戴防护手套 | 装卸人员100% | 装卸人员100% | -- | |||
消毒或洗手 | 作业前和作业后 | 作业前和作业后 | 作业前和作业后 | |||
体温测量 | 每4小时1次 | 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各1次 | 每日上岗前1次 | |||
核酸检测 | 每7日核酸检测至少1次 (对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 -- | -- | |||
岗位要求 | 固定工作岗位、禁止交叉作业 | 固定工作岗位、禁止交叉作业 | 固定工作岗位、禁止交叉作业 | |||
货运场站 | 进出场站车辆消毒 | 进、出各1次 | 进入场站前消毒 | -- | -- | |
场地及装卸机械消毒 | 每8小时1次 | 每12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 ||
餐饮区域消毒 | 每4小时1次 | 每8小时1次 | 每日1次 | 具备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 ||
卫生间消毒 | 每4小时1次 | 每8小时1次 | 每日1次 | 配备84消毒液、洗手液。 | ||
办公区、餐饮区、卫生间通风 | 持续通风 | 每4小时1次 | -- | -- | ||
留观区设置 | 所有场站 | 视情况设置 | -- | -- | ||
进出场站车辆及人员信息登记 | 100% | 100% | -- | -- | ||
垃圾盛装容器应定期清洁、消毒 | 每4小时1次 | 每8小时1次 | 每日1次 | -- | ||
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通过广播、电子屏、海报等形式开展。 |
表2 从事进出口冷链食品运输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冷藏保鲜货物运输信息登记情况表
道路货运车辆信息 | 驾驶员信息 | 其他司乘人员信息 | ||||||
车牌号 |
| 姓 名 |
| 姓 名 |
| |||
道路运 输证号 |
| 身份证号 |
| 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
货物信息 | 装卸货信息 | 收货人信息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装货地 | 装货时间 | 卸货地 | 卸货时间 | 公司/姓名 | 联系电话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注:道路货运经营者填写,并留存一个月;表格不够可自行续表。
表3 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场站的道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信息登记情况表
物流园区或货运场站名称: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到达时间 | 离开时间 | 联系方式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