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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黄冈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3日

黄冈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加快复工复产进度,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面向企业建立信息化投诉平台,实行专人受理、专人对接、限时反馈,让企业随时随地反映诉求。(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工商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防疫物资保障。建立防疫物资保障体系,向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布“防疫物资采购信息名录”,推荐一批防疫物资销售企业信息清单,集中为中小微企业储备一批防疫物资,组织企业集中采购,降低成本,保障企业防疫物资需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区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金融支持。各级金融机构要畅通中小微企业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通过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抽贷、压贷、断贷。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新申请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充分发挥各地应急过桥转贷资金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过桥转贷,降低资金占用成本,缓解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建立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库,定期组织银行、企业、担保公司等相关机构,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银企对接活动,不断扩大对企业的信贷投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黄冈中心支行、黄冈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市区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强化用工保障。发挥全市职业院校教育资源优势,搭建中小微企业劳动力资源对接平台,开展有针对性地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进一步加强与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的衔接,强化劳务协作,吸引更多外来劳动力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建立稳定的用工输入基地。免费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岗前技能培训与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深入摸底调查用工需求,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会,促进人员就业和企业用工即时对接,拓宽企业用工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区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五、拓宽地方产品销售渠道。建立重点中小微企业产品目录,搭建产品销售对接平台,组织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引导市内企业在生产配套中选用本地优质产品,促进企业产品市内循环。组织政府采购、市政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向中小微企业倾斜,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相关产品、服务和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使用本地中小微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区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六、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摸清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金额,督促各地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优先偿还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力争6月份底前实现中小微企业欠款“清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全面梳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通过媒体发布、专题培训、送政策上门等形式,对出台的政策跟踪解读和落实,帮助企业学好、弄懂、用活。组织制定政策申请条件、兑现流程、责任主体,帮助企业对接政策、争取政策,推动降税减费、金融支持、财政支持、稳岗就业等方面措施落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增强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区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八、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立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订单合同的,及时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合法证明,以降低企业损失。对造成国际贸易纠纷的外贸企业,及时提供涉外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载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积极培育和引进优质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设计研发、实验推广、检验检测、市场开拓、信息咨询、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功能,举办中小微企业服务日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和要素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区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线上平台匹配线下产能,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各环节,促进产品采购和营销从线下向线上转换和拓展。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线上线下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推动企业拓宽销售渠道,解决企业订单短缺、销售不畅困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区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加大企业服务力度。以服务企业行动为载体,组织机关干部开展“进企业、摸实情、解难题”活动,集中梳理复工复产的堵点、卡点、难点,形成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做到企业问题不处理不放过、企业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区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深入开展“护航行动”,加大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整治损害企业发展环境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查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拖拉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整治企业周边环境,及时稳妥处理企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帮助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工作,维护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秩序。容错关爱中小微企业,从严控制对中小微企业的一般性检查,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首违免罚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系列宣传报道,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注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提振企业家共克时艰的信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护航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区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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