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参加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参加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社会事务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金菊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各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定于2月26日上午召开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分会场9:45入场完毕)。
(二)地点:分会场设在东莞市救助管理站3楼视频会议室。 参会人员
(一)分会场: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负责人,市社会福利中心、市金菊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人到分会场收看会议。
(二)各园区、镇街社会事务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同志利用手机视频收看会议。
(三)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相关工作同志利用手机视频收看会议。 会议议程
(一)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讲话。
(二)民政部养老服务司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保障
本次视频会议采用视频终端网络回传省级单位信号,省级民政厅(局)通过视频终端或卫星广播、市民政局分会场通过卫星广播收看会议实况转播。
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通过电脑、手机登录会议直播网(http://cloud.xylink.com/live/v/2c94982b7077c923017079bb3d010ae7)收看。
请各园区、镇街社会事务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金菊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落实本辖区本机构相关人员收看视频会议,并于2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收看名单(附件1)通过OA邮箱反馈至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OA邮箱。联系人:利筠音,联系电话:22832529。
附件:收看参会回执(略)
东莞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5日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