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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遵义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的通告

遵义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的通告


  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关键时期。为遏制肺炎疫情扩散势头,决定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的监管。现通告如下:

  一、各地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以村(居)、小区为单位,加大对禁止群体性聚餐规定、疫病传播途径、疫病危害性、法律后果等的宣传力度,提高村(居)民疫情防控意识。   二、家庭成员中有经常性外出的,外出人员与家庭其他成员要分开用餐,并将餐具分开洗涤、摆放。不要串门,不要到其他家庭就餐(2户及以上家庭不要聚餐)。   三、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专业加工团队及乡村厨师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禁止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四、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受理违反相关规定的投诉举报信息,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五、所有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不得组织、参加群体性聚餐活动。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对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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