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扩散,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指示;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云南也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对疫情防控作出紧急部署。省司法厅党委对全系统防控措施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厅党委的工作部署安排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工作,经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大局工作要求
各州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维稳工作。广大律师要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坚决做到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事坚决不做。坚决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自我保护,落实防护举措
春节期间,建议全省律师和律师行业管理人员、律所工作人员尽量不出门,出门戴口罩,不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非急性发作疾病暂时不去医院,避免交叉感染。建议律师暂停到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机构和场所会见当事人、集中开展案情讨论等活动,最大限度防范病毒流传。按照国务院规定,2月3日正常上班。自今日起至2月2日,各州市律师协会启动24小时在家办公机制,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安排在家办公机制和上班时间。在家办公期间必须确保手机、微信、qq等通讯手段畅通,各州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统计摸排本地区、本律所节前赴湖北省出差返回的人员,密切关注各律所全体人员身体状况,按卫生部门要求,协助做好有关人员的自我隔离工作。 主动担当作为,做好法律服务
疫情就是战情。各州市律师协会要引导广大律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服务理念,立足岗位发挥职能作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为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处置疫情及有关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根据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撰写法律意见建议,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要立足律师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按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赴滇和赴本地旅游人员的维权维稳工作及法律宣传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法律预测,提出法律解决方案,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强化宣传引导,共同战胜疫情
各州、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工作宣传,加强舆情引导,对未经官方发布的信息不跟帖、不炒作。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云南律师参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等典型事迹,请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律师协会(邮箱: 1151952649@qq.com)。要引导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共克时艰、齐心协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维稳阻击战。
此通知的相关要求和精神,请尽快传达给所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
云南省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8日
云南省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