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我市工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布日期:2021.10.25
- 施行日期:2021.10.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我市工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工信企业:
当前,国内疫情局部暴发与多点散发并存,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做好我市工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严防疫情输入,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从外省返厦人员,特别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厦返厦人员应按照疾控部门有关要求,做好报备、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企业要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测温亮码,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信息登记。
(二)场所定期消杀。定时做好生产、办公、生活(员工宿舍)场所的卫生清扫、通风换气和环境消杀等工作。
(三)做好用餐通勤管理。实行错峰用餐。做好班车消毒,并督促员工做好上下班个人防护。
(四)应设立应急隔离场所,备足口罩、防护服、消毒剂、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 严格员工健康管理
(一)严格落实新进员工核酸检测工作。新进员工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登记造册工作。详细记录全体员工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及晨检等健康档案内容。
(三)共筑免疫屏障。对职工疫苗接种情况开展摸排,建立台账,督促职工尽快接种疫苗,并根据安排有序接种加强针疫苗。
(四)做好员工防疫宣传。教育引导员工认真落实防护措施,不扎堆、不聚集,督促所有在岗员工规范佩戴口罩、生产车间员工之间保持防护距离。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