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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返城复工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保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返城复工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保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0〕6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局、卫生健康委,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低风险区要以省为单位,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现就对返城复工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保障通知如下:

  一、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开工。清除省内各市区县之间的人流、物流障碍,打通“堵点”,补上“断点”,切实保障企业用工、原材料等需求,提高复工复产效率。   二、继续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一站式”服务保障,全面推进农民工成规模、成批次安全有序返岗复工,确保3月底前实现应返尽返。   三、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返城复工务工人员,不实施上岗前隔离。湖北省等重点地区拟返陕人员,持健康证明或健康码为绿码的,可以返岗,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服务保障。   四、妥善解决务工人员“吃、住、行”问题,对流动务工人员租房、住宿等恢复正常管理,对建筑施工工地内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恢复正常管理,不再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   五、在疫情期间,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坚持柔性执法,在不影响行人的情况下,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经营。   六、严格落实《陕西省建筑企业疫情防控指南》防控措施,加强对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和防护工作指导,切实提高保障应急处置能力。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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