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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大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防控工作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即日起,安徽省三级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均暂时关闭,改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

  1.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安徽省三级人民检察院反映,可以邮寄信件、登录网站、拨打电话方式提出。
  请将申诉(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相关人民检察院;
  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相关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2月3日起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法律咨询或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2.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映的,请将有关材料邮寄至:
  合肥市祁门路298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邮编:230022;
  或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ah.jcy.gov.cn);
  2月3日起可拨打(0551)12309检察服务热线。   3.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及时办理和回复答复群众反映的控告申诉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
  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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