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 发文字号:岚安委办〔2020〕7号
- 公布日期:2020.03.05
- 施行日期:2020.03.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岚安委办〔2020〕7号)
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安办部署要求,区安办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到基层、企业一线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为我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区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组成人员
第一组:工贸组
组 长:林性勇 区安办副主任、执法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第一小分队成员:
王孙亭 区执法应急局安全基础筹建组负责人
游文峰 区执法应急局安全基础筹建组科员(联络员)
第二小分队成员:
何武雄 区执法应急局安全基础筹建组副科级干部
王 厅 区执法应急局安全基础筹建组科员(联络员)
第二组:危化组
组 长:林 杰 区执法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第一小分队成员:
肖先备 区执法应急局危化监管筹建组负责人
吴树青 区执法应急局危化监管筹建组科员(联络员)
第二小分队成员:
方 文 区执法应急局危化监管筹建组副科级干部
苏万钦 区执法应急局危化监管筹建组副主任科员(联络员)
第三组:交通安全组
组 长:林传国 区交建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第一小分队成员:
周 栋 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科员
高信强 平潭海事局综合业务处科员
高寒垚 区交建局安监处干部(联络员)
第二小分队成员:
简肇基 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教导员
林祖建 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员(联络员)
第四组:建筑工程组
组 长:王建伟 区交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第一小分队成员:
何文谋 区交建局质安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柳琪琳 区交建局城建处科员(联络员)
第二小分队成员:
吴腾飞 区交建局基建处科员(联络员)
雷福辉 区交建局市政处干部 志愿服务主要内容
1.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安全、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相关企业,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指导督促重点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针对部分企业复工复产缺乏员工的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开展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意顶岗、一人多岗疲劳作业,严防盲目赶工期、超能力生产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尤其是企业的检维修作业、消杀物品使用和储存,工地的起重机升降设备和高处作业,交通运输的“三超一疲劳”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落实等,精心指导,严格把关。
4.服务“小分队”既要发挥服务指导作用,又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深入了解企业的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有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开展“小分队”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制定“小分队”志愿服务方案,按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找准安全风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强化疫情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要做好志愿服务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护工作,配备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各小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每月12日、27日前将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含指导服务数量、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书面报送区安办。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