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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应急办“十一五”期间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应急办“十一五”期间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政府已经同意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十一"五期间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十一五"期间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目 录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现状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特点
  1、建设相应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隐患基础调查
  2、各项应急防范工程形成一定规模,抗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
  (二)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1、应急防范管理体制急需理顺,基础设施尚待整合
  2、监测、预警系统还有不足,必须查缺补漏
  3、硬件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布局有待合理整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编制依据和范围
  1、规划依据
  2、规划期限和范围
  (四)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和定量指标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城市应急防范体系建设 
  1、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2、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
  (二)城镇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1、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2、应急队伍建设
  (三)城市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避难场所建设
  2、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3、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机制
  4、建立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
  5、建设科技支撑系统
  (四)城市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1、加强事故现场恢复能力建设
  2、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物质保障
  (三)队伍保障
  (四)监督保障
  五、重点建设项目
  附表:青浦区应急管理重点项目一览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工作要求,特制定"十一五"期间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十五"期间,青浦区国民经济健康增长、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城市应急防范体系硬件建设取得了一些成就,并具备了一定的抗灾减灾能力,在一些重大灾害事故处置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特点
  1、建设相应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隐患基础调查
  (1)气象监测及预报能力不断提高。已初步建成气象灾害信息系统、气象信息自动监测系统、天气预报可视会商系统、提高了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能力,基本实现"大气探测自动化、预报会商可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实现了对气象灾害性天气的自动、连续、实时观测。
  (2)地震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完善了白鹤梅桥地震观测点、金泽地震综合监测站、香花桥地震宏观观测点建设。建立了地震办公室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
  (3)农产品安全检测力度逐步加大。建成了测定农产品土壤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的国家级实验室,形成了林业病虫害三级测报网络结构,其中,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测报点各一个。建成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网络系统,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长期预报准确率达到80%,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
  (4)对环境污染实施有效监测。已建位于金泽的国家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用于跨省市监测上游来水。建设青浦环境监测站,并配备离子色谱、原子吸收和气相色谱等大型仪器,对化学污染物进行取样分析。
  (5)防空警报网建设不断加强。全区已完成防空警报网的建设。全区共有警报器41台,城区警报信号覆盖率达到100%。
  (6)重点目标数据监测和收集能力有所提高。全区开展了风险隐患数据调查工作。各镇和工业园区基层抗灾救灾办公室设立抗灾救灾综合要素图版,对有关地理位置、防火防化重点目标、通信联络等救灾要素加以标明。完成了区内重点工程及重大建筑物的地震安全调查。加强了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污染物的监管,并建立了相应污染源数据库,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规模、布局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了全面摸底。
  2、各项应急防范工程形成一定规模,抗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
  (1)应急联动处置平台发挥积极作用。全区建立应急联动中心,在区110指挥中心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指挥调度系统,为上海市"110、119、120"三台合一应急联动处置平台体系实现接警、决策、调度、监控、存储等处理过程电子信息化提供了基础平台。
  (2)防汛防台工程基本形成体系。全区基本形成内外二级防汛保安体系,基本构筑了三道防线。一级大控制基本能够达到抵御5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大部分二级圩区除涝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城市排水基本达到一年一遇排水标准。
  (3)危险品的生产和使用得到规范。开展联合执法,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进行审核发证等方式,对全区56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的安全生产、防火、防爆、防雷设施、老设备、老工艺等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设施进行全面整改,对91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审核发证,对454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登记。经过共同努力,全区未发生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
  (4)消防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区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已经有50多家与市火灾报警信息中心联网;建立三级灭火救援预案1200多个,全区现有六个普通消防站,一个特勤站,一个专职消防队,一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全区消火栓总数1740只,市政消火栓1296只,居民小区内消火栓444只。
  (5)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框架建设基本完成。初步建成本区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完善了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建成包括区疾控中心、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加强了医疗救治系统的建设,全区一、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基本建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专用门诊。
  实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定期抽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确保全区人民饮食和用药安全。初步形成了包括瘦肉精、苏丹红在内的违禁饲料添加剂监测网络,加强了蔬菜农残速测网络,农残合格率在97%以上,检测覆盖率占全区蔬菜种植户95%左右。落实动物疫病监测经费,有效开展禽流感和W病免疫抗体监测,确保免疫率达到100%。
  (6)民防地下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城镇新建工程按地震烈度6度防震要求抗震设防,对6层以上的高层建筑,要求其抗震烈度达到7级度以上。建档的民防工程共计75个,使用面积50891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为0.22平方米(以全区非农业人口22.9779万人计),建有两个指挥所。
  (7)供水、供电、供气工程进展加快。全区自来水供应有市属市南公司、区属青浦自来水公司以及镇属6家自来水厂,供水范围覆盖全区,城乡普及率达到100%。全区拥有110KV变电站3座/6台,35KV变电站24座/49台,总容量1311兆伏安。全区天然气管道长度345公里,全年天然气供气总量1600万立方米。
  (8)综合减灾应急救援队伍趋于壮大。全区从区到各镇、街道已建立了一套综合减灾网络,在区各职能部门间建立了经常化的工作联络制度,现有区级专业队伍7支,各镇、街道均建有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的综合减灾应急救援分队,各镇、街道、工业园区都组建了民防志愿者队伍。   (二)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虽然,全区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有了一定的综合防御和应对能力。但是抗御重大、特大灾害的能力还不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1、应急防范管理体制急需理顺,基础设施尚待整合
  现状离全区要形成区、镇、村三级完整的应急防范管理体系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应急防范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完善、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有效规划和建设。
  2、监测、预警系统还有不足,必须查缺补漏
  全区水质和土壤面临工业污染的威胁,部分地区的重金属含量处于较高水平,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特别是容易对全区环境、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和使用上,情况掌控力度还不够,对重点企业、重点污染行业的监督和整治急待进一步加强。
  3、硬件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布局有待合理整合
  如气象、农业、水文等专业监测网点都存在密度偏小、设备配置较低等状况,对各种灾害的监(观)、预测能力有限;部分地区管网压力不足、管网口径小,不能满足消防保卫需要;水系布局不尽合理,大江大河流速减缓,配套设施布局不尽合理,还远没有达到防洪除涝规划标准的能力;民防工程按青浦战时留城人口掩蔽比例7:3测算,则人均使用面积为0.32平方米,离人均使用面积1平方米相差甚远,且分布不均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十一五"期间青浦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上海举办世博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按照建设"绿色青浦"的总目标,建设适合青浦要求和特定的区域地理气候条件,完善并发展青浦城镇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提升青浦区综合竞争力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把预防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做好应对城市安全应急管理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管理权限。
  统筹规划,加强管理。城市安全应急管理规划要充分考虑人口承载能力、资源支撑力、生态环境和社会承受力,突出客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增强预测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依法管理,使城市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加强基层,全民参与。提高社区、农村、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通过广泛宣传和知识普及,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为提高国家和全社会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效率,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打下坚实基础。   (三)编制依据和范围
  1、规划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以及相关法规。
  (2)上海市相关法规、规章。《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细则》、《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3)指导、参考文件和材料。《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概况及主要精神(2005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中国21世纪议程-上海行动计划》、《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总体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上海市减灾"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纲要》、《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和材料。
  2、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规划期限至2010年。规划范围为青浦区。   (四)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依靠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加大力度组织制定城市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城市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完善和提升城市综合减灾体系,基本建成城市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有效处置和灾后重建能力,使全区的城镇应急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与全市相适应。
  2、具体目标和定量指标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将本区灾害事故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进行主要指标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研究确定。
  ①自然灾害: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可基本抗御6级地震。重大病虫害对农作物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新传入植物疫情及时监测率提高到90%以上。建立健全雷电灾害、台风暴雨灾害预报预警及应急处置体系。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向100年一遇过渡,区域除涝全面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
  ②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35%。房屋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施工伤亡事故死亡率下降10%。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不超过5%,杜绝一次死亡4人以上交通事故。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避免因危险品事故造成重特大死亡事故。
  ③公共卫生事件: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生率控制在280/10万以下。区域内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95%。
  ④社会安全事件:建成社会治安和突发群体性事件防控体系。完善矛盾排查机制,信息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突发事件平稳下降。各类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死亡人数减少5%。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杜绝一次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杜绝阻断铁路、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工或防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造成24小时停工事件。杜绝参与人员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杜绝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负伤的群体性事件。杜绝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的物质和邮寄危险案件。杜绝在公共场所一次6人以上死亡案件和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以上案件。杜绝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案件。杜绝制贩毒品20公斤以上案件。
  "十一五"期间,全区应急管理要围绕"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加强四个方面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的城镇结合应急管理能力。
  (一)城市应急防范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区镇值班制度,落实应急防范职能,逐步形成快速反应的应急防范体系。
  1、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 开展各类风险隐患调查。
  ①进一步加强开展环境污染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数据库。对重要工业污染源进行调查,全面掌握本区范围内工业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雨污和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等。建立较为完整的工业污染源档案,并在GIS系统进行定位。以便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启动程序处理。
  ②编制主要疫情区域风险图。未来5年,青浦区的传染病疫情总体上仍处在历史较低水平。肠道传染病以霍乱、菌痢、伤寒、甲肝为主,呈现出稳中趋降的态势。呼吸道传染病以麻疹、猩红热、流感为主, 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尤其是麻疹近年呈现出大幅上升的态势,未来5年仍将保持在相对较高的发病水平。流感的发病目前仍维持在较低的历史发病水平,发生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仍然存在。性传播疾病以淋病、梅毒、艾滋病为主,仍将呈现出稳中有升的态势。尤其是艾滋病,未来5年将是防治的关键时期,疫情可能出现大幅的上升。经病媒传播疾病以出血热、乙脑为主,仍将维持在较低的历史发病水平,但应警惕青东农场、原环城地区等出血热老疫区疫情死灰复燃。由于来沪人员增加、免疫空白及发病年龄段的变化,乙脑病例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疟疾、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病仍维持在历史最低水平,应做好输入病例的诊断、治疗和疫点处理工作。对上述情况编制疫情风险图,及时掌握和沟通疫情信息。
  ③加强城镇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风险识别、脆弱性评估、分级管理,实施保护措施并开展效果评价,加强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报告,加强城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为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
  ④对重点防护目标进行重点建设和监测
  一是供、排水工程。建立城镇供、排水安全监督体系,明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职责,组织对供、排水设施的安全性和薄弱环节进行评估,同时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与维护与管理。
  在供水工程建设方面,对区域清水系统水厂和主干网系统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逐步形成和水环境功能区域相协调,具有较高安全性覆盖全区的"一网分片",能满足各类不同用户供水要求的城镇供水系统。到"十一五"期末,全区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51.56万立方米/天,供水质量达到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控,科学布点,完善和健全水文、水质监测站功能。
  在排水工程建设方面,以确保城市防汛安全为主线,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形成"布局合理、蓄排结合、高效安全、水清景美"的防汛安全体系。进一步推进城区排水改造,完善排水管网布局,加强中心城空白区和工业园区及集镇排水设施配套。完善二级圩区配套改造工程。加快大控制翻水站建设,调整水系格局,实现控制区域内的防洪排涝达标及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完成规划骨干河道的开挖工程,实现东西向水系的合理沟通。
  二是供电工程。至"十一五"期末,全区35KV变电站53座、110KV变电站3座、220KV变电站6座、500KV变电站1座;供电负荷达到1167兆瓦~1235兆瓦。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托应急防范体系和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特别是三峡至上海500KV输电线路等重点设施安全,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以及城市和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能力。在硬件建设方面,积极加快35KV、220KV、500KV 变电站等电力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与区域发展相配套,具有较高安全性,能满足各类不同用户供电要求的城市供电系统。
  三是供气工程。"十一五"期末全区气化率达到96%左右。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硬件建设方面,实现天然气对人工煤气的替代,完成燃油、燃煤锅炉等设备的改造,加快完成污染型工业用户以气代煤、以气代油的工作。加快青西天然气主管网建设,增加天然气用户。对西气东输的白鹤站、上海煤气徐泾储存罐等重点目标区域要制定专门应急预案,确保用气安全。
  (2)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整合各专业风险隐患数据库,逐步完善覆盖全区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系统,根据全区大型商场、体育、娱乐等重点目标,加强网络监测建设。构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体系,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①建立比较完整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体系。一是增强灾害天气观测的时空分辨率,提高预警的时效、精细度和准确性。在2010年前建成观测时空分辨率高、观测内容较齐全、观测站网布局合理、观测业务高度自动化的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对突发性气象灾害侵袭的预警时效达到1小时以上。在淀山湖与朱家角间建设气象综合观测基地,增设天气雷达、雷电观测网等,增强对暴雨、突发强对流天气等的观测和预警能力;建立气象应急响应系统,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平台和移动应急处置装备,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突发公共事件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的应对能力。二是加强水文、水质监测站网建设。"十一五"期间,在青松大控制片油墩港新增水文测站1座,监测项目为水位、雨量。太北片在莲盛竖河新建水文测站1座,监测项目水位、雨量。太南片在富阳港上新建水文测站1座。对现有站网按照上海市文明测站要求实施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及监测能力建设。对自动测报测站应按"无人值守,有人看管"模式,装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全面实现雨量、潮水位的自动监测、固态存贮、自动传输,提高水文测报自动化水平;水质监测立足于常规监测,在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分析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水质自动监测,在水源地、淀山湖以及其他重要区域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积极实施移动监测。建设水文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平台。建立青浦水文分中心局域网;建立水文水质综合数据库系统;建立水情自动信息采集系统。
  ②建立统一的农产品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蔬菜农残速测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检测,不断提高检测手段和设备与仪器的装备水平,逐步培养一支农产品安全检测的技术队伍。
  ③加强对禽流感等动植物疫情的监控,不但要继续加强入境边口的检疫检查,还要定期开展病毒抗体测定与免疫,对不明原因的疫情要进行流行学调查、病理研究,逐步实现青浦区与周边江浙临近地区的应急联动联网。
  ④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企业监控体系和危险品道路运输跨区域动态监控系统。要对全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规模,布局,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安监局要会同区公安、工商、消防、技监、总工会、劳动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安全检查,有效遏制危险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都必须要建立健全各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人员的配备到位,并每年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的演练,以提高防患事故的自救能力。
  ⑤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水质安全自动预警监控系统。在太浦河取水口上下游建立水质预警监控系统。在常规水文监测基础上,对可能危及饮用水质安全的重要因子进行监测。
  ⑥建立公共卫生事件监控系统。建设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系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充分利用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日常监测信息,深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研究,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的预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完善传染病、"三防"(化学、核、生物)、恐怖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等各类单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3)加强人口高密度场所、群体性事件和金融风险等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报警系统。
  ①建立社会安全事件信息报警系统。要建设全区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大厅,可容纳多种指挥平台,包括110、119和交通三个指挥平台及领导指挥席、各社会联动单位的综合工作区、大屏幕区。另外,建设配套的办公区域和接待室等辅助设施。
  要建设各类监控社会安全时间的信息报警系统,重点建设:信息存储设备:电子记录存储系统用于存储图像资料、电话通讯资料、日常110应急联动处置案(事)件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内容。建立相关数据库供事后查询,作为案(事)件处理依据和证据。图像监控显示设备:包括视频音像保障系统和大屏幕显示系统,主要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全面获取和传输现场图像资料至综合指挥大厅,保障指令下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讯网络设备:购置信息传输网络设备包括有线、无线、网络信息传输系统,建立区应急联动中心与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日常信息联络平台,保障应急联动中心指令畅通有效,保持应急联动中心与各社会联动单位的资源共享,并通过网络系统建立相关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体系。
  ②加强社区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为全区各街道、镇、社区监控点的安置数量、位置及分布要重新进行核定,确定监控点总数,拟定系统建设经费预算。
  ③推进楼宇电控对讲系统防盗门安装工作。把安装楼宇电控对讲系统防盗铁门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实事项目。全区各镇、街道要安装电控防盗门。推进"铁门工程"建设。
  2、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
  (1)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框架体系,逐步制定和完善各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组织好演练,区每年组织1至2次综合演练,各部门每年视情组织演练。
  (2)加强专业培训演练基地建设
  建立一个区级应急减灾教育培训中心,主要对有关应急减灾职能部门的人员进行上岗、升级培训;对市民进行有关应急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并可作为青浦区青少年(学生)教育基地,对学生进行应急减灾的初级教育。
  (3)发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抗灾救灾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应急减灾工作,广大民众了解掌握防灾救灾、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每年坚持开展"化救宣传日"、"国际减灾日"、"民防条例宣传周""119消防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等活动,进行应急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将"民防知识"课向全区小学及职校推广,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每年要进行一些综合性救灾演练,以提高逐行应急救灾队伍的救援能力。   (二)城镇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1、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1)推进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区综合应急平台建设要加强对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实现市综合应急平台的互连互通、信息共享。启用800兆数字通信系统,到2007年基本完成区级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2010年,全面达到市、区、镇三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专业应急信息和指挥系统,拓展功能,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数据库结构、应用系统功能、安全保密机制,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传输和共享,并与政府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2)建设区应急联动中心
  应急处置各类突发性公共事(案)件,发挥公安110指挥调度体系的作用,建设以110指挥中心为牵头的区应急联动中心,提高本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明确责任,区应急联动中心统一受理全区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求助的报警;负责应急联动处置一般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组织联动单位对重、特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报告制度并协助区政府组织实施紧急处置;负责对全区应急联动工作的指导及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按规定程序,中心接到110警情后,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预案和处置流程,迅速将有关信息传送至有关联动单位的指挥机构,及时指挥、调度各单位应急处置队伍和资源,处置相关情况。应急联动中心将110和交通指挥中心两个指挥平台合并成一个指挥平台。在应急联动中心综合指挥大厅内为各联动单位设置指挥席位,以供突发事件发生后联动单位进驻应急联动中心时使用。
  (3)加强灾害的综合治理和应急减灾的综合管理
  在区应急体制建立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提高灾害的管理能力,并结合"110"应急联动工作,各司其职,建立和明确统一的应急减灾组织指挥体系和指挥平台。
  (4) 建立综合灾情信息管理决策指挥系统
  以GIS(电子地图)为基础平台,采用浏览器服务器(B/S)体系结构,运用网络、GIS、数据库、群件、WEB、多媒体等信息技术、建立集污染源管理和环境突出事件应急处理相结合的环境信息系统。
  2、应急队伍建设
  (1)加强专业队伍处理能力建设
  ①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青浦区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危险化学品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消防特种装备建设,完善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城市燃气的抢险队伍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管线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一个综合性的应急救援基地,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共享,装备先进,反应灵敏,处置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②医疗救护
  加快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在10分钟以内,全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在15分钟以内;回车率降至3%以下,迟缓放车率降至10%以下。完善"120"通信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实现全市统一受理、区域调度打好基础。完善急救系统公共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增配应急救援特种车辆,新建专用洗消设施。配合全市开展空中和陆地立体医疗救援,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技能。探索实行符合院前急救专业特点的医疗救护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充实院前急救人员队伍。
  ③环境污染救援
  建立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为加强化学污染因子监测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有重点地开展侦检手段、装备和方法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加快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的能力建设。
  (2)推进企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对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特别是要提高队伍装备水平和科技水平,提高应急救援的时效,减少灾害损失。瞄准国际综合减灾发展方向,建立政府直接管理的职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间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救援队伍体制,集中资金、集中装备、集中技术,更好的提高应急救援效能。
  (3)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三)城市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避难场所建设
  一是在新建的住宅小区、办公楼、大型商场及大型绿地、广场等建设地下避难场所;并健全配套设施;二是在大型绿地、广场等建设中,充分考虑地面场所配套要求,并将水、电等设施一并规划。
  2、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建立区域间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成立青浦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生活必需品供应紧缺事件市场供应应急具体工作方案,领导、指挥各项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组织落实区委、区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突发事件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发生重(特)大或者有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趋势时,成立青浦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处置,并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小组。
  3、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机制
  ⑴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做好区级生活必需品的收储和管理工作,选择一批资质好、信誉高的大型商场和重点企业安排储备任务,建立合理的周转库存和运输网络,落实紧急状态下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征购、投放和承运。
  ⑵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⑶建立应急商品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⑷按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以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市场调控机制,稳定市场应急商品供应。
  4、建立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
  通过进一步完善救灾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助的统计、公示和表彰制度,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救灾,促进救灾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深入、健康开展,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具体运作过程:经区政府批准,民政部门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民政部门在各镇(街道)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同时设立捐赠接受点,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
  5、建设科技支撑系统
  加强应急技术支撑条件建设。装备一批具备应急快速检测检验、科学实验和模拟仿真计算能力的应急技术。建立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2008年完成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框架和应急管理基础性规范研究制定工作。逐步完成应急通讯互联、信息交互和共享、应急资源分类及配置等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完善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救援绩效评估、各类应急人员资质管理与培训考核等管理标准规范。   (四)城市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1、加强事故现场恢复能力建设
  (1)2008年前完成为中小学校、民房住宅以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交通和通讯枢纽等生产线工程系统损失普查。
  (2)建立1个社会捐助中心,50%的社区配备1个社会捐助点。建立区救灾备灾物资捐助接受中心,各镇、街道建立社会捐助接受点。
  (3)建立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和恢复重建资金管理机制
  ①建立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区、镇街道负责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②恢复重建资金管理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救灾款管理体制;严格掌握救灾款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认真做好清理整顿救灾扶贫周转金的工作;建立健全救灾款使用情况报告制度;积极筹措资金,提高灾害应急反应和紧急救助能力。
  (4)制定有关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
  要及时收集、评估和掌握灾情,政府、宣传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灾情和抗灾救灾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灾害和救灾工作进展,协调落实政府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措施;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督促地方落实好灾民救助措施;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紧急向灾区调拨救灾物资;适时开展救灾捐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妥善安排转移安置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及时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灾情评估机制
  民政部门要协调农业、水务、防汛、气象、科委、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最终灾情。
  区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核定、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方式,核实灾情。
  (2)逐步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
  为确保本规划的全面完成,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建设,强化其职能。明确实施本规划相关任务的责任主体,保障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物质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优先将应急管理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捐赠活动。鼓励保险公司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建立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落实物资储备分级管理机制,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   (三)队伍保障
  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应急管理专业队伍岗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专家顾问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培育应急管理兼职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   (四)监督保障
  对于本规划范围内涉的各项指标任务,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分解细化下发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监督评估机制。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健全奖惩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十一五"期间区应急管理主要由信息、公安、民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完成的16项重点建设项目(详见附表)。
  附表:
  青浦区应急管理重点项目一览表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作用与功能

立项与招标情况

完成时间

落实单位

意见

1

安全体系建设

以区政务外网为网络基础,对政务外网整体网络、数据、系统和用户的安全做全盘考虑,形成体系的安全保护体系,达到政务外网应该达到的安全等级。

1、2007年规划阶段投资40万,已经列入07年预算 2、08,09年建设根据规划情况设计

2007年,整体规划;2008年,安全测评;2009年,升级和补漏

信息委

 

2

核心应用服务双机热备及数据备份中心建设

实现为全区核心应用系统及部分单位业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备份、恢复服务的能力。

1、数据备份中心列入2006年预算,已完成招标,招标价格129.3947万元 2、核心应用服务双机热备列入2007年预算,预算金额50万元

2007年6月基本建设完成

3

地理信息系统建设(GIS)

将管理、分析、显示城市地理空间数据新技术应用于电子政务,实现政府的行政信息数据和地理数据统一储存管理。

2006年立项,预算经费80万元

2007年建设完成

4

社区图像监控系统建设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全面获取和传输现场图像资料,保障指令下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监控点总数为554个。

已列入2007年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资金由各街道、镇自筹。

2007年完成

综治办

 

5

楼宇电控对讲系统防盗门安装

共计3064扇,按市要求4年内完成

已列入2007年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2007年拟完成827扇,资金由区财政核拨。

2008年前,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和次中心城区全覆盖

综治办

 

6

公安指挥大楼(区应急联动中心)

用于处置区内重大突发事件时各部门协同指挥的应急指挥平用于处置区内重大突发事件时各部门协同指挥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多部门有线、无线统一指挥、信息共享。

 

2007年启动建设

区新城公司、 公安分局

 

7

练塘镇政府(新建)

结合地面项目修建地下镇级街道指挥所(地下)1500㎡。

尚未立项

计划2007年开工

练塘镇、

 

民防办

8

朱家角镇人民医院

结合地面医院新建项目修建地下战时急救医院2000~2500㎡。

尚未立项,已经列入《上海市民防工程专用规划纲要》(沪府[2006]5号)

2010年前完成

卫生局、

 

朱家角镇、

民防办

9

民防工程

在新城区和徐泾等地区结合地面集中绿化或广场修建防空专业队伍工程5000~8000㎡。

 

2010年前完成

民防办

 

10

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预警系统

保障饮水安全,水质受到污染导致水源水质不能满足要求时,及时预警。

尚未立项(已列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规划将近期向区政府汇报,5月份审核)

2009.12完成

环保局

建议根据区府关于创模规划审批意见确定

11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系统

应急监测,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以最快的速度提供监测结果,以便污染事故及时处置。

2007.12完成

12

环境污染源数据库系统

 

2008.12完成

13

30床定点传染病房

传染病防治。

尚未立项。依据青府发《青浦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2005年)》

 

卫生局

 

14

堤防应急除险工程

防洪除涝

尚未立项

2010年前完成

水务局

工程内容属于区水务局十一五规划项目,需审核。预计投资为5000+17000+528=22528(万元)

15

水闸应急除险工程

防洪除涝

16

水情信息系统及应急监测装备

汛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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