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爱卫办、贵州省精神文明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贵州省文明办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总工会 共青团贵州省委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 发文字号:黔爱卫办发〔2020〕9号
- 公布日期:2020.03.27
- 施行日期:2020.03.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贵州省爱卫办、贵州省精神文明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贵州省总工会、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联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
(黔爱卫办发〔2020〕9号)
各市、州爱卫办、精神文明办、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工会、团委、妇联:
今年4月是第32个爱国卫生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0〕3号)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安排部署,省爱卫办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健康环境,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防疫有我,爱卫同行。 活动内容
各地要深刻认识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同时,要结合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印发《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七项重点行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历史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要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入宣传报道爱国卫生运动的成功实践。
一要讲述爱国卫生运动历史。向公众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及显著成效,宣传本地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实践和作用、工作历程和成效。
二要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意义。要通过网络公开课、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讲在新时代继续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于疾病防控、健康促进的重大意义,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扩大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影响力,提振精神、鼓舞士气,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要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蕴含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将文明卫生知识的传播与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相结合,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发扬广大人民群众互助共济的美德,激发群众自力更生改变生产生活面貌的热情。
(二)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各地要根据疫情后期和疫情结束后的不同特点,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根本,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各项重点工作,为避免疫情“死灰复燃”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一要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工作。切实落实好近期复工复产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环境整治,按照专业技术机构推荐的科学方法,开展车间、厂房、办公室、职工宿舍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大扫除,彻底清除积存杂物、卫生死角和各类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加强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厕所、电梯、食堂等公共区域定时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要开展重点场所环境清洁工作。继续做好机场、车站、铁路、长途客运、公交、地铁、出租车场站和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环境卫生清扫,做好日常消毒;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小熟食店、流动摊贩、早夜市餐饮点等食品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确保卫生整洁。要按照专业技术机构推荐的科学方法开展日常消毒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三要开展薄弱环节强化工作。各地要针对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特别是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和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结合本地区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及脱贫攻坚等工作总体要求,逐项梳理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要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对农贸市场、“五小”门店、流动摊贩的整治和监管,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治理设施陈旧落后、卫生状况差、划行归市不落实、活禽宰杀销售设置不合理、“三防”设施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定时清扫保洁和消毒。
五要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与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相结合,分区分级分类精准施策,扩展“三清一改”内涵,巩固提升“五净四美”成果,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意识,改变不良卫生习惯,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在农村扩散。
(三)科学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行动。
春季是鼠类繁殖高峰期,也是蟑螂、蚊蝇开始繁殖的时节。各地要组织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既要动员群众自己动手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疏通沟渠,消灭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又要组织专业防制队伍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要指导和督促农贸市场、食品加工点、建筑工地、废品收购店等重点行业和场所规范设置防鼠、防蝇设施以及灭鼠毒饵站。要按照《贵州省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科学指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虫媒传染病、鼠传疾病的发生流行。
(四)广泛开展群众活动。
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结合本次爱国卫生月主题,依托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和健康教育宣传网络,以“改善环境共享健康”“向不卫生不文明的饮食陋习宣战”“和谐心态快乐生活”等为重点专题,深入开展群众宣传动员,调动广大社区群众支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在全社会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各类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志愿者及广大青年、妇女、干部职工参与环境整治、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垃圾分类等工作。发挥基层社区、村组织的动员作用,通过“周末卫生日”等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对家庭内外环境开展大扫除,自己动手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抓住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有效动员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比武”、“擂台赛”等活动。
(五)全面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的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个人防护指南等,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疾病、科学自我防护。要持续关注疫情后期的不同人群心理健康,引导群众使用科学的方法缓解焦虑、紧张等不良情绪。要广泛宣传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厕所卫生等知识,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习惯,革除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特别是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要宣传推广合理膳食知识、科学健身方法,普及宣传烟草危害,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活动要求
(一)各级爱卫办要将上述五项重点活动与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印发《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七项重点行动有效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每周确定1项重点任务,依次推进、分周落实。
(二)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调动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各地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地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健康宣传等各项具体任务。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发挥特色优势,组织广大企业职工、青年、妇女等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三)宣传海报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倡议书》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各地自行下载印制,配合各项活动开展。
(四)各市州爱卫办要及时总结本地区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视频等材料)于5月10日前报省爱卫办。
联系人:吴正强、吴昊;
电话:0851-86811249;0851-86811486;
传真:0851-86871343;
电子邮箱:735776883@qq.com。
省爱卫办
省精神文明办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2020年3月27日
省精神文明办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