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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暂停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窗口服务的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暂停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窗口服务的通告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即日起暂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业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等现场窗口办理服务,临时改为通过邮寄、网络和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恢复窗口现场办理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
  请当事人或代理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发送网络邮件的方式先行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电话及时告知交警复核部门。交警复核部门接收后进行审核,并于当日与申请人联系确认。
  (一)采取邮寄方式:
  提交的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复核申请书》原件(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手续(包括《委托书》原件、代理人与当事人关系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四川南路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收件人:事故处理大队,邮编:536000(建议使用挂号信)
  (二)采取网络邮件方式:
  提交的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扫描件、《复核申请书》扫描件(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手续(包括《委托书》扫描件、代理人与当事人关系证明扫描件)
  电子邮箱:1692874216@qq.com
  咨询电话:0779-20988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教助基金申请
  请申请人通过电话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779-209887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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