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4号)
- 制定机关: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1.07.23
- 施行日期:2021.07.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4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的健康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7月10日以来,凡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接受风险评估、进行核酸检测(加密),严格执行健康管理与隔离等相关措施。请以上人员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前往各区专门的采样点(名单附后)进行采样检测。
有特殊困难的可上门服务。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健康管理、隔离,不进行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配合。
附: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专门核酸采样点名单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3日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