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深卫计疾控〔2015〕10号
- 公布日期:2015.01.29
- 施行日期:2015.01.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深卫计疾控〔2015〕10号)
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
自2014年12月份以来,我市部分学校陆续出现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暴发事件和食品安全事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许勤市长、吴以环副市长要求我委会同市食安办开展相关检查,防控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职责要求以及市领导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定于2015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学校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学校防控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以及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做好疾病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及早做好防范工作。各级疾控和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查,协助教育部门共同落实疫情报告、传染源管理、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健康教育等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及早发现疫情,规范开展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病情扩散。
我委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开展学校防控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请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于2月9日前将本区工作措施以及检查情况报我委。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1月29日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