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太原市援鄂医疗队医务工作人员异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发文字号:并医险中心字〔2020〕20号
- 公布日期:2020.02.18
- 施行日期:2020.02.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机构与人员 疫情防控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太原市援鄂医疗队医务工作人员异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并医险中心字〔2020〕20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的任务要求,太原市援鄂医疗队医务工作人员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人间大爱精神,主动请缨,奔赴疫情防控第一线,和武汉人民、湖北人民、全国人民共同战胜疫情。根据省医保中心工作要求,为了确保太原市援鄂医疗队医务工作人员在异地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中心将为这些医务工作人员做机动的异地备案,待援鄂工作结束后,再取消异地备案。
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报送援鄂医疗队医务工作人员名单至中心医疗管理科,联系电话:2366791,邮箱:tysybzxylglk@163.com,共同做好异地备案工作。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8日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