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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两级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我市两级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齐齐哈尔法院诉讼服务平台(http://qqherzy.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   三、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登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的网上信访平台或发送电子邮件提交诉求,以及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服务系统提出和办理,也可通过邮政、快递等渠道邮寄书面申诉信访材料。   四、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设专人负责处理邮寄立案及信访等事宜,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院和各基层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通告。   五、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的,请参照2020年1月30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和《疫情防控期间申诉信访工作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邢桂荣,电话:0452-2576179;负责处理邮寄立案工作人员:刘宸烨,联系电话:0452-2576809。有关申诉信访事项联系人:张淑敏,电话:0452-2576121。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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