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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锡卫医〔2017〕49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促进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的建设,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及《无锡市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无锡市“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4日

  无锡市“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加快推进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及《无锡市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各有关医疗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医疗救治体系得到加强。“十二五”期末,全市共有传染科总床位293张,传染科专业医护人员249人。独立设置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1所,床位180张,设传染科的三级综合医院2所,床位113张。三级综合医院及区级二级综合医院普遍设置感染性疾病科,设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初步建成了覆盖面广、反应迅速、救治得力、平战结合的传染病救治网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是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得到提高。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引进、消化、吸收传染病诊断、治疗新技术,大力推进传染病规范化治疗。“十二五”期间,全市拥有传染病省级重点专科2个,开展省部级以上课题25项(其中国家级6项),获得11项省市级奖励,发表包括SCI论文31篇在内的多篇学术论文,引进、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骨干,传染病规范化治疗水平、急慢性传染病尤其是重症和危重症传染病诊疗水平有了新提高。
  三是传染病应急预案得到修订和完善。根据传染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完善了原有的传染病应急预案,建立了相应的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流程和预案,如《关于埃博拉病毒感染救治应急预案》、《关于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救治应急预案》、《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救治应急预案》、《麻疹救治预案》等,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传染病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动态管理工作,着力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预案之间的协调性。
  四是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得到彰显。在2013年人感染H7N9禽流感危重病例救治、2014年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和登革热病新发病例救治、2015年麻疹暴发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防控体系快速反应,紧急启动应急机制,扎实开展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在四川雅安地震灾害等活动中,市传染病医院快速反应,紧急启动应急机制,较好的完成了国家、省、市交办的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随着药品零差价销售、分级诊疗等制度的实施,属于公共卫生机构性质的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缺乏稳定的投入补偿机制;传染病医疗救治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地区、城乡间差异较大,农村基层一般传染病诊断识别、医疗救治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无锡市传染病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较弱,业务范围狭窄,不能满足新医院生存发展的需要;传染病专业人才队伍数量和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二级综合医院尚未普遍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设置了感染性疾病科未规范运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传染病防控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十三五”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 传染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十三五”期间,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危险因素还将长期存在,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传染病发病谱也在发生变化,原有的传染病总体发病率呈下降的趋势,但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个别已控制的传染病可能卷土重来。传染病仍然是威胁人类健康主要因素之一,我市每年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20/10万左右,其中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和艾滋病排在新发病例的前三位。同时,传染病事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仍占较大比重;流动人口传染病问题较为突出,区域性流行或跨区域传播风险并存;随着国际间人员流动的增加,国外新发传染病传入的风险增大;农村仍是传染病防控的薄弱环节;霍乱、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传入、发生的威胁不容忽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由于病因和感染途径不明,难于对其进行迅速有效的诊疗、防控。做好传染病疾病研究、医疗救治工作不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2. 发展的宏观环境较为有利。党和政府对医疗卫生工作高度重视,省、市政府把传染病医疗事业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江苏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和无锡市深化医改有关文件中,均提出办好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扶持传染病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落实重大疾病防控等举措。从宏观环境分析,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机遇,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作为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环境将更为有利。
  3.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医改步入深水区,体制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凸显叠加,改变医保支付方式、分级诊疗、取消药品加成等改革措施已经接踵而来,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补偿机制、价格形成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将逐步推进;城镇化、老龄化和疾病谱的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药品零差价销售,传染病专科医院亏损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专科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也明显不足。因此,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树立率先意识,克服畏难心理,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抓住关键,稳步推进,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健康。
  4. 科技进步对事业支撑更加有力。随着科技进步,医学技术日新月异,医疗卫生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械等不断出现,并运用于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中,为传染病预防、医疗救治技术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转化医学研究大力开展,将大量先进、成熟、适宜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成果更快、更广、更好地应用于疾病的预防、诊治工作中,消除传染病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健康危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以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强化政府责任,着力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推动传染病医疗事业改革与创新,构建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目标相衔接的现代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突出政府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建设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需求,充分体现传染病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努力消除传染病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健康威胁。
  2. 规划先行,合理布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各类传染病医疗救治和防控需求为导向,将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依法科学实施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救治为导向,合理布局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设置、规范布局、规范流程、规范管理、规范配置;全面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3. 强化内涵,提升水平。在改善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必备设备、基本条件的同时,注重强化内涵建设。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以解决重大传染病、危重症传染病、特殊人群传染病等临床问题为导向,完善医疗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传染病的临床重点专科、亚专科、专病建设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基础管理,推进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切实提高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为传染病病人提供非传染性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对传染性疾病的识别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的意识。
  4. 改革创新,增强活力。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为导向,建立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提升服务水平的长效机制。推动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激励、约束并行的内部运行机制,增强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发展的活力。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依靠政府重点扶持,全面建成以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体、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为补充,覆盖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拥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综合救治能力强的传染病救治队伍,传染病诊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使我市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综合实力和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居省内领先水平。
  (二)主要指标
  1. 加强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设。无锡市传染病医院建设成1所以大专科小综合为特点、以传染病综合救治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同类医疗机构前列。江阴市建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医院或分院,床位在100张以上;宜兴市人民医院建立90张床左右的传染病病区。其余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预设规范的传染病区,床位不少于核定床位数的5%,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按应急预案有序启用。
  2. 提高无锡市传染病医院的综合救治能力。重视重症医学科及急救医学科建设,在重症医学科内设立或单独设立达到标准的负压病房,负压病房床位不少于12张。提高综合救治能力,保障传染病人患非传染性疾病、并发症和合并症时的及时有效救治,同时为驻地周边群众提供一般性非传染性疾病医疗服务,在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及水平的同时促进医院良性发展。
  3. 加强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做精做强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学科,不断提高对包括法定传染病、新发与突发传染病,尤其是重大呼吸道传染病(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H7N9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等)在内的各种传染病的综合救治能力,特别是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的综合重症监护急救能力。
  4. 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置建设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合理的感染性疾病科,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医务人员确保正常、规范运行。
  5. 全面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进一步增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传染病的识别能力和基本处置能力,构建全面覆盖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体系,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6. 加强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人员配置。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床护比达到1∶0.6,医护比达到1∶1.25。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传染病的识别能力和基本处置能力,构建沉底盖边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体系。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探索适合我市的传染病医疗卫生工作模式。继续积极推进全市传染病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落实责任,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争取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加大对传染病医疗卫生工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建立传染病卫生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加强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设
  1. 着力改善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无锡市传染病医院要科学编制“十三五”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基本建设专项规划等,报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传染病医疗救治需要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规范,努力完善门、急诊及住院部等基础设施,按照标准建设规范的负压病房,改善就医条件。适应各类传染病医疗救治要求,建设成为全市的传染病医疗、科研、教学中心,在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中发挥龙头作用。江阴市、宜兴市也应结合实际确定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满足当地传染病医疗救治的需求。
  2. 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诊疗设备配置。落实传染病医疗救治设备配备要求,针对特殊传染病的综合救治,力争三级传染病医院配置MRI;传染病专科医院和承担传染病定点医疗任务的综合医院传染科呼吸机、监护仪、血透仪等常用传染病重症抢救治疗设备配置齐全,满足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需要。
  3. 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的综合学科建设。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建设,提高危重传染病人抢救成功率;加强其他临床科室建设,提高综合救治能力。到“十三五”末,无锡市传染病医院建立较为完善的重症医学科,床位数达医院病床总数的2%以上,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原则上达到0.8∶1,监测、抢救设施设备符合重症医学科管理规范;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眼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承担传染病定点医疗救治任务的综合医院都要设立传染病重症监护室,满足传染病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的需要。
  (三)加强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综合医院要充分认识到感染性疾病科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高度重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中的作用。“十三五”期间,全市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设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合理的感染性疾病科,设置为一级临床专科,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病区或医疗组,明确工作范围、岗位职责、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并全面落实,配备足够的医务人员确保规范运行,发挥传染病防治的补充作用,并在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时有效承担筛查、初步救治等职责和任务。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临床识别能力,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真正成为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的网底和基础。
  (五)建立健全分级分工的传染病防治机制
  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中的功能和任务,建立科学有序、分级分工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承担常见传染性疾病的筛查、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等任务;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承担发热病人及肠道感染性疾病病人的筛查及诊疗工作,可承担散发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原则上不收治呼吸道传染病;承担传染病定点医疗救治任务的综合医院承担区域内传染病病人的救治;传染病专科医院充分发挥平战结合的作用,除承担常规的传染病诊疗任务外,主要承担重症、疑难传染病的救治,并在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中承担集中收治的任务。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后能够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承担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无锡市传染病医院要组建专科医疗联盟,按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建立传染病分级诊疗体系。
  (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和重点专科建设
  建设一支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较高、医德医风高尚的传染病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传染病临床诊疗能力。鼓励传染病定点医疗救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吸引优秀人才从事传染病专业工作,对传染病专业业务发展急需的人才,在政策上给与支持。在重点专科建设方面,“十三五”期间无锡市传染病医院积极做好重点专科建设规划,以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在保持现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基础上力争再创建成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和鼓励传染病专业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传染病专业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地位。开展传染病防治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研究。
  (七)加强各级各类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将重点传染病预防、诊断、治疗的相关内容纳入“三基”内容加强培训考核;加强门诊、急诊、呼吸科、消化科、皮肤科等重点岗位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培训。设立基层全科医师传染病(感染性疾病)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开展全市全科医师轮训,加强基层的医务人员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诊疗新进展及预检分诊制度、流程、消毒隔离知识的相关培训,增强传染病防治的意识,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法定传染病的认识能力和诊断能力,使传染病患者能被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早治疗。大力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培训,推进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规范化诊疗,提高医疗救治成功率,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维护社会稳定。
  (八)加快建立传染病防治合作共赢机制
  整合和利用好现有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设备、人才资源作用,让其发挥更大的能量。积极推进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与先进地区的合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逐步实现社会大协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联防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进一步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全面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
  (九)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信息化建设
  以无锡智慧健康提升工程建设为契机,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疫情监测、疫情控制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传染病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信息化水平。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系统,依托各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大力推进传染病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影像、检查检验系统建设,加大对基层传染病医疗救治指导,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传染病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发展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增进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使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地区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规划工作要求落实,努力满足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建立政府卫生事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优化卫生投入的方向和支出结构,将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并纳入到公共卫生体系中加大投入,保证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市卫生计生委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建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江阴市、宜兴市卫生计生委加强承担传染病定点医疗救治任务的县(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科建设,突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社会效益和公益性,保障其正常运转。对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医疗救治费用要确保及时补偿到位,同时每年要根据需要拨付专款用于传染病医疗救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加大政府投入。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内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对其机构、人员、设备实行准入管理,对其技术实行备案管理,加强传染病病人定点收治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业行为;制定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推进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健全行业考核考评标准,加强检查指导,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推进行风建设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力度,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传染病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大力推进医务公开、院务公开,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并履行服务承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五)营造良好环境
  注重提高传染病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优化传染病专业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大医疗卫生正面宣传的力度,努力为传染病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改革、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氛围。在确保医疗工作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传染病医院的信息化进程,完善传染病的网络直报、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建全传染病专科医院的以临床为中心的医疗全过程管理系统。大力发展远程医疗、网络诊疗和健康咨询,推进三级网络系统,加大对传染病医院的科、教、研指导,建立区域远程影像、检查检验等系统,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实现居民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信息共享,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便利化、规范化和管理精细化。   六、实施与评价
  本规划是全市“十三五”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及时序进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规划顺利实施。要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和机制,制定监测、评估的指标体系和办法,对规划的实施进度和效果定期科学开展监测与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又好又快实现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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