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博士后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函〔2020〕93号
- 公布日期:2020.02.04
- 施行日期:2020.02.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博士后管理 疫情防控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博士后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20]9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博士后人员的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博士后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全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称“设站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博士后人员的集体活动,避免人员过度聚集。 博士后人员进站、出站、退站手续实行全程网上办,直接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办理。各设站单位无须报送纸质材料,经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网上预审通过后,可自行办结。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经设站单位同意,即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取电子版《博士后证书》。 博士后人员出站到外省市工作落户手续,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不见面审批。各有关设站单位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三楼;联系电话:83869366)。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将博士后人员落户介绍信邮寄回设站单位。 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截止时间由2月29日延长至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从2月8日起,博士后人员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申请信息,设站单位在网上审核。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暂缓报送。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7批面上资助的申报截止时间由2月25日延长至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从2月6日起,博士后人员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申请信息,设站单位在网上审核。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暂缓报送。 各设站单位、市博士后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大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坚定博士后人员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信心。要严格落实体温监测、人员进出登记、公共区域消毒、返津人员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博士后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督导博士后人员加强自我防护,认真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等防护措施,减少外出、聚会活动,防止引发交叉感染。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