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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等重要时段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等重要时段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春节、冬奥会等重要时段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进一步规范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居民消费品价格和疫情防护用品等价格平稳有序,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全市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价格收费政策。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严格按照最高限价每人份40元执行。第三方检测机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监管的有关规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粮油肉蛋禽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或者操纵市场价格,严格实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若有价格变动,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各大型商场、生鲜超市、宾馆酒店、电子商务平台等行业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欺诈和误导消费者。有附加条件和期限的必须显著标明,馈赠物品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和数量。   五、餐饮业、洗车场、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应履行价格承诺,节日期间价格如有变化,需提前明码标价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六、各客运、出租车、公交、地铁、铁路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   七、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政策,在景区入口、售票处等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收费公示要体现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及投诉电话等,明码标价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规设置“园中园”变相涨价。   八、各类停车场应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实行亮牌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结合12315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将依法予以从严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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