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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第4号行动)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第4号行动)的通知
(辽卫函〔2020〕326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新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10号令工作部署和省严防境外输入工作组《关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部署,严格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巩固我省疫情防控的良好态势,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疫情防控和相关人员的健康权益,经研究,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第4号行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监督检查标准(附件1)重点检查环境与物品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个人卫生防护等情况,并填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2)。   二、行动时间
  专项行动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5日,请各地于5月8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带文号、公章)形式报送我委,同时抄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指定邮箱。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地行动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和全省汇总表,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委,同时电子版发送我委综合监督处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落实省指挥部10号令和省严防境外输入工作组《关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根据外来入境人员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情况制定差异化的专项行动方案,依法、科学、有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检查不合格单位要下达监督意见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境外输入病例在本地扩散传播。
  (二)各地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的落实,与本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建立一对一定点联络制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省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监督检查标准
  一、环境与物品消毒
  (一)走廊、楼道、电梯等公共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二)有确诊病例的隔离宾馆,其入住客房和经过的公共区域,疾控部门要进行终末消毒。
  (三)酒店化粪池在隔离人员入住前,应当彻底清掏。
  (四)公共区域人手接触到的位置均纳入消毒范围内;对公共区域的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人手可接触到的位置每日消毒不得少于3次,电梯按键、公共门把手处设置一次性纸巾;客用杯具、布草等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五)为避免人员接触,顾客不提出要求更换用品用具,原则上不用更换;顾客不提出打扫房间,不必打扫。
  (六)送餐和物品放置于房间门口专用置物架上;垃圾放在房间门口垃圾桶内,由穿好防护服的专人收集,消毒后装入医用废弃物专用袋中,打鹅颈节,使用消防通道作为垃圾转运专用通道,运至室外垃圾中转处,由专业的环保部门回收处理,实行日产日清。
  (七)抹布(恭桶抹布、洁具抹布、台面抹布,都分干湿)每房间专用,使用后的抹布分类清洗消毒。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一)宾馆公共区域应尽量开窗、开门加强通风,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同时要注意个人保暖。客房应尽量开窗通风,应避免开门。
  (二)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宾馆,集中空调系统的设施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无回风或回风阀处于关闭状态,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二是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三是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三)严格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齐备。日常运行中加大新风(直接来自室外)量,并按照要求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四)启动集中空调系统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负责人;二是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有消毒装置的,并能正常使用,保证消毒效果的,可以不使用全新风运行;三是集中空调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等。
  (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不少于一次。   三、个人卫生与防护
  (一)服务人员尽量不与隔离人员接触,如接触隔离人员,要做好防护,穿防护服、佩戴外科口罩、工作帽、护目镜和一次性手套。
  (二)隔离人员尽量不与其他人员接触,如必须接触时,应佩戴外科口罩。
  (三)对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要进行健康监测,24小时值守,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出隔离场所。
  (四)严密观察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建立每日监测报告制度,为检查检测人员提供独立安全的工作室。
  附件2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电话:

检查项目

清洁消毒管理

是否符合要求

备注

环境与物体表面

1.走廊、楼道

是□ 否□

 

2.电梯厢内环境

是□ 否□

 

3.楼梯扶手、电梯按键

是□ 否□

 

4.化粪池已清掏

是□ 否□

 

5.有确诊病例的,其入住客房及公共区域终末消毒

是□ 否□

 

公共用品用具

6.客用杯具

是□ 否□

 

7.布草

是□ 否□

 

8.垃圾

是□ 否□

 

9.抹布

是□ 否□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10.开启新风阀、关闭回风阀

是□ 否□

 

11.应急预案

是□ 否□

 

12.过滤网、表冷器

是□ 否□

 

13.风口

是□ 否□

 

14.净化器、空气处理器

是□ 否□

 

个人卫生及防护

15.个人防护用品齐全

是□ 否□

 

16.个人防护穿戴规范

是□ 否□

 

17.健康监测

是□ 否□

 

清洁消毒保洁有关专间和设施

 

18.消毒设施齐备,运行良好

是□ 否□

 

19.有消毒间(区域)

是□ 否□

 

20.消毒产品合格,有效

是□ 否□

 

21.消毒产品索证

是□ 否□

 

22.布草间、保洁柜等

是□ 否□

 

23.提供检查检测的独立工作室

是□ 否□

 

  注:上述检查内容,如存在合理缺项应在备注中注明。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签字:          卫生监督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总数

检查单位数

符合要求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已整改单位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万元)

环境与物体表面

公共用品用具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个人卫生与防护

有关专间及设施

            

  注:合格单位数为附表2中全部符合要求的单位数,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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