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桂工作外国专家人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服务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桂工作外国专家人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做好在桂外籍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当前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又要帮助各企事业单位平稳有序复工复产的新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在桂工作外国专家人才防控疫情工作责任重大,各市科技局和用人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及时、准确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关怀和防控疫情的部署安排,使他们能够保持坚定信心,在积极投入复工复产的同时,自觉配合相关防控措施,主动做好自我保护。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控。各用人单位要保持高度的主体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为本单位外国专家人才提供口罩等疫情防护物资,并以外国专家人才能够接受的方式方法,做好本单位外国专家人才的健康监测,以及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外国专家人才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防控措施。如发现外国专家人才出现健康异常情况,要按照本市关于疫情属地防控的统一要求,第一时间配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如有外国专家人才对相关防控措施不理解不配合的,应及时向所在市科技局报告,由科技局指导沟通,协助说明情况。对于近期按照工作安排须离境或本人要求离境的外国专家人才,用人单位应向其提供必要协助并明确相关禁忌,做好报备;对于按照原工作计划须于近期来桂工作的外国专家人才,应提前向其说明目前情况和防护要求,如专家确有顾虑或本单位尚未达到复工复产的条件,应调整工作计划,推迟外国专家人才来桂工作安排。 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各市科技局应主动与本市外事部门沟通对接,参照自治区制订本市外籍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区市联动,全力配合;同时,与各用人单位保持紧密联系,摸清各单位对外国专家人才疫情防护物资的保障情况,对确有困难的,应及时报告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予以解决;如仍无法解决的,可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厅,我厅将努力设法解决。在疫情结束之前,各市科技局应继续实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件全程网上办理服务,降低来桂工作外国专家人才、聘请单位专办人员和行政许可窗口工作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并加强对不见面审批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同时,继续坚持执行来桂工作外国人疫情防控情况的每日“零报告”制度。 加强引导,平稳复工。各市科技局和用人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面向外国专家人才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及时发布疫情官方通报和防治指引措施,引导外国专家人才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控疫情,平稳恢复正常工作。
联系人:外国专家服务与引进智力处邓卓媛,电话:0771-5705534。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22日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