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本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开展2022年一次性纾困补助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本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开展2022年一次性纾困补助的通知
(沪文旅发﹝2022﹞76号)


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5号)有关精神,今年,本市将对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支持。根据市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要求,现制定了《2022年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一次性纾困补助申报指南》和《2022年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一次性纾困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请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组织本区有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汇总后转报我局。
  请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文旅局资源开发处。
  专此通知。
  申报工作联系人:陈 亮 23118328
  附件:1、2022年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一次性纾困补助申报指南
  2、2022年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一次性纾困补助申报表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
  2022年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一次性纾困补助申报指南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5号),加大旅游行业纾困力度,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2022年本市将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根据市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要求,市文化旅游局特制定《2022年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一次性纾困补助申报指南》,现将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A级旅游景区(事业单位除外)。
  (二)受疫情冲击较大、经济损失较重。
  (三)防疫应对措施得当有力。   二、补助标准
  根据A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其中,5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20万元,4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万元,3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2022年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一次性纾困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A级旅游景区批准公告(或批复文件、景区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应按第三条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2年11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所属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各区初步审核后于2022年12月1日前转报市文化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地址:大沽路100号;收件人:陈亮)。对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兑现手续
  (一)经审定同意,由市文化旅游局向申请单位发出核准通知函,并按相关程序开展兑现拨付。
  (二)A级旅游景区收到一次性纾困补助资金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享受一次性纾困补助的单位应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用于企业纾困,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占用,一经发现将取消乃至追缴已拨补助资金。
  (二)已享受本一次性纾困补助政策的单位,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其他相关补贴政策。   七、申报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23118328   八、声明
  (一)申请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对弄虚作假的申请单位按规定追究责任,并将已拨款项全部收回,上缴财政。申请单位(含法定代表人)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把企业违规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市文化旅游局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次一次性纾困补助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文化旅游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文化旅游局或市文化旅游局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市文化旅游局举报。
  (三)本《申报指南》由市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2
  2022年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一次性纾困补助申报表

申报企业全称

(签章)

 

景区名称

 

申报日期

 

法定 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箱

 

传真

 

经济性质

1、国有 2、私营

3、集体 4、外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5、股份公司 6、其他

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

万元

企业注册地址

 

景区等级

 

申请补助金额

 

开户银行及账号(即资金兑现账号) 加盖财务三排章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