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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珠海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200194号政协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珠海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200194号政协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教育局:
  珠海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齐延信提出的《关于把控好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安全与正常教学的建议》(第202001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为确保学生顺利返校复学,针对学校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我局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全力支持,认真部署,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力量。一是2019年底我局启动了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的聘任工作,特别是针对大中专院校,从医院和疾控中心委派了卫生健康副校长到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二是针对学校特点,我局组织市疾控专家专门编制了一系列学校疫情防控方面的技术指引(共15个),包括:学校疫情应急预案、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指引、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等疫情防控技术指引等,科学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我局多次举办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培训班,主要培训对象是全体卫生健康副校长、校医和学校卫生相关管理人员,重点围绕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及应急处置、学校卫生日常工作要求、学校传染病监测系统使用等方面展开,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各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制定和完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要求,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了开学前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五是组织市疾控中心防疫专家和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心理专家对在珠高校教职员工开展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及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另外,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通过开通全市心理援助热线、微信公众号推送心理服务信息、开展心理服务技能培训等形式,不断加强全市心理健康服务。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大专院校也逐渐复学复课。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在全面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的同时,我局将继续配合教育等部门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医院与学校的紧密联系,逐步建立点对点的卫生应急合作机制。
  三是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培训工作,重点突出疫情防控、心理健康和急救技术等。
  此复。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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