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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和《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以及省法院通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厦门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进行如下调整:

  一、2月3日起,全市各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来访接待工作,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接待场所关闭期间,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工作办理方式如下:
  1、需要到我市两级法院立案的,请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厦门金融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仅针对金融诉讼案件)进行网上立案,邮寄书面材料请根据相关法院的要求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的,也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并说明原因。
  2、需要办理缴纳诉讼费的,请根据相关法院通知进行转账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3、需要开具生效证明的,厦门律师请通过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其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通过邮寄方式提请。
  4、需要联系法官、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请拨打0592-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5、申请再审,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6、申诉信访,请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者邮寄方式提请。
  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以及省法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将积极履职尽责,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认真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信访以及群众来信来电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厦门各法院邮寄地址、立案联系人及电话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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