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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电梯管理工作的通告

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2号)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过电梯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梯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明确电梯消毒管理责任。居民小区的电梯由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消毒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电梯由各单位负责消毒工作;经营性场所的电梯由各业主单位负责消毒工作。   二、强化电梯消毒措施。电梯消毒责任单位必须加强电梯的防疫消毒工作,每天对电梯轿厢、轿门、层门等部位的消毒不少于2次。对需要用手触碰的按键、扶手,依据电梯使用频次与乘坐人员的数量随时消毒,电梯内外必须配备一次性纸巾和废纸篓(需及时清倒)。   三、加强宣传和管理。电梯消毒责任单位要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正确使用电梯的提醒,督促群众文明乘梯,戴好口罩,保持适当距离,不与人在轿厢内交流,遇到轿厢人员较多时,乘坐下一趟电梯。楼层不高的住户,尽量不乘坐电梯,改走楼梯。   四、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留守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电梯安全事故。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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