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传染病和口腔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粤卫办〔2016〕25号
- 公布日期:2016.05.18
- 施行日期:2016.05.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传染病和口腔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粤卫办〔2016〕2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完善我省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为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增强医院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我委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16号)精神,组织制定了《广东省三级传染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三级口腔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三级传染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2.广东省三级口腔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