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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 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协 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和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企业家协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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