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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决策部署,1月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为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工作落地,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做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作为主动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作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积极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有关要求落地见效。   二、落实政策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准把握、认真落实工资待遇保障、职称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工伤认定和保障、奖励表彰、人员招聘配备、休息休假等各项支持政策,着力加强政策指导,突出抓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重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医务人员实际问题。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凝聚部门合力,落实专门力量,扎实抓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各项工作。要强化跟踪督促,对《通知》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度,确保文件精神落地落实。各地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研究解决,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16日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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