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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城区私家车、网约车、出租车禁行的补充通告

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城区私家车、网约车、出租车禁行的补充通告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禁行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对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出行的以下车辆允许通行:
  (一)喷涂标志的公务用车(直接放行);
  (二)应急救援、救护、军警、环卫等特种车辆(直接通行);
  (三)运输防疫物资及生活物资的车辆,不含运送活禽车辆(检查放行);
  (四)紧急运送病人的车辆(含私家车)(核实放行)。   二、水一桥、水二桥、舜井大桥实行硬隔离,全封闭管制,禁止所有车辆通行;青年路大桥、府河大桥、编钟大桥实行交通管控,允许本通告规定的四类车辆通行。
  本补充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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