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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威宁县甲肝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威宁县甲肝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通知
(威府通〔2010〕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甲肝疫情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威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8月11日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威宁县甲肝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陈 波(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赵丽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陶正良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祖禹 (县政协副主席、县中医院院长)
  郭 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尹时军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汪 坤 (县监察局局长)
  李正超 (县财政局局长)
  陈义聪 (县民政局局长)
  丁开斌 (县交通局局长)
  周跃宁 (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局长)
  徐 勇 (县发改局局长)
  罗兴义 (县工能局局长)
  岳明亮 (县教育局局长)
  马祥宏 (县水利局局长)
  李晓红 (县工商局局长)
  王兆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良宪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陈兴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 云 (县质监局局长)
  罗兴文 (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吴丹琼 (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禄 超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 霖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邓兴江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曾 文 (县人民医院院长)
  聂庆英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尹时军(兼),副主任禄超(兼)、刘成。
  指挥部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县甲肝疫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调度和协调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贯彻指挥部作出的防控工作决策、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及时收集、整理和编印甲肝疫情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种相关信息。
  指挥部下设六个职能组:
  一、医疗救治组
  组 长:曾 文 (县人民医院院长)
  副组长:赵祖禹 (县政协副主席、县中医院院长)
  聂庆英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职 责:负责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统计病例防治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县甲肝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二、疫情监测组
  组 长:王 霖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邓兴江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职责: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查收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弄清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暴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指导疫区消毒工作;加强对全县各乡镇疫情监控,做好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对需隔离治疗的,果断决定隔离,并协助救治工作。   三、卫生监督组
  组 长:邓兴江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李晓红 (县工商局局长)
  朱 云 (县质监局局长)
  岳明亮 (县教育局局长)
  职责:负责食品摊点、冷饮、冷食监督管理和取缔,环境卫生监督和疫情报告监督等工作;负责各乡镇市场食品安全的整治,取缔“三无”食品,加强市场监管准入,确保食品安全;负责打击和取缔村镇市场及各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摊点;加强对中小学校甲肝疫情监控,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对需要隔离或停课处置的,作出停课处置决定,协助做好疫区学生的救治工作。   四、秩序维护组
  组 长:禄再辉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各乡镇政法书记
  职 责:负责维护防控、医疗救治工作秩序,保证医疗救援指挥、救护、运送药品、器械和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王兆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肖良宪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职 责:负责防控医疗救治、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报道。   六、后勤保障和工作协调组
  组 长:尹时军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汪 坤 (县监察局局长)
  李正超 (县财政局局长)
  陈义聪 (县民政局局长)
  丁开斌 (县交通局局长)
  吴丹琼 (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职 责: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及各项急救措施的实施,并根据需要,对甲肝疫情的医疗卫生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甲肝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和调度应急处置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甲肝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械储备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医疗卫生救援保障政策。
  县交通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医疗救援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和物资,保证医疗卫生救援指挥、救护、送血、专用物资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殊甲肝病员进行救助。
  乡  镇:领导做好各乡镇甲肝疫情防控全面工作。
  二0一0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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