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国家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成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京卫疾控字〔2016〕114号
- 公布日期:2016.11.18
- 施行日期:2016.11.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卫生防疫检疫 疫情防控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国家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成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京卫疾控字[2016]114号)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关于建议在国家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成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试点工作的请示》(京疾控科〔2016〕174号)收悉,经研究并组织专家论证,批复如下:
同意在国家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朝阳区)开展成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试点工作。 接种试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 会同朝阳区卫生计生委制定切实可行的接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期启动。 及时组织开展接种效果评估,科学评价接种试点工作效果。
此复。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