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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网络、电话和来信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网络、电话和来信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山东省司法厅人民来访接待室暂时关闭,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访时间视我省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来访群众向我厅反映信访诉求,可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进行:
  网络:山东司法行政网(http://sft.shandong.gov.cn/)
  电话:0531-8292357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山东省司法厅办公室信访科,邮政编码:250014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处理每一件群众诉求。因接访方式调整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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