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指引的函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指引的函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指引》,现函告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31日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指引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