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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1〕7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实施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20元(含核酸检测试剂,适用于愿检尽检的大人群样本筛查)。   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三、上述项目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项目价格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项目价格
财务分类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说明
一类二类三类
省级市级省、市级县级市级县级
H250403065①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5混1)含核酸检测试剂 人次30 30 30 30 30 30 适用于愿检尽检的大人群样本的筛查
H250403065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10混1)含核酸检测试剂 人次20 20 20202020适用于愿检尽检的大人群样本的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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