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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宁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西宁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遵循科学防疫规律,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身体健康,西宁仲裁委员会现就防疫期间的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西宁仲裁委员会及各调解站于2020年2月10日前暂不接受现场立案、提交材料及现场调解工作;   二、当事人、代理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建议您选择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材料,减少外出,降低风险;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如需反映情况,请您优先通过电话、邮箱、来信等方式进行反映。我们将依法及时解决您的合理诉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四、本委原定于2月3日后的开庭、质证等仲裁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由办案秘书向当事人、代理人和仲裁员另行通知;   五、如当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按期参加仲裁开庭的,可根据《西宁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延期开庭;   六、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需要联系立案秘书、办案秘书的,请您选择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络;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到本委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请您提前与受理室、审理室进行预约;   七、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请到访本委人员务必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我们将进行体温检测,来访人员登记等措施,敬请理解与配合。
  以上业务工作安排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西宁仲裁委员会全体人员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服务,保障您的各项仲裁权利。祝愿您和家人平安健康,万事如意,我们一起同心协力,共克时艰!
  西宁仲裁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8250155
  受理室联系电话:0971-8250220
  审理室联系电话:0971-8250219
  电子邮件地址:xnzcw@sohu.com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4号文泰大厦B座五楼
  邮  编:810001
西宁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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