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
珠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
市直属各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会议、文件精神,按照“学校为责任主体,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一般物资由学校负责,应急物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的原则,为确保开学时防疫物资落实到位,保障安全有序开学工作需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与属地医疗、疾控机构联系沟通,争取支持,按要求落实医务室以及观察场所(区或室)设置,并根据《市直属学校新冠肺炎防护用品清单(参考标准)》(见附件)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为便于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各学校要充分考虑上学、就餐期间可能出现的人流高峰,加强校门、食堂等人员进出密集(频繁)场所的管理,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可按标准(每千名师生设一套,不足千名师生的设一套)或实际需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架设“红外体温探测器”进行人员体温监测。 各学校要根据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工作指引,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开展预防性消毒,储备必需的消毒、晨检和防护用品物资,做好使用统计、出入库登记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和有关卫生标准规范尽快修缮厕所、洗手龙头以及饮水设施,加强食堂、宿舍、以及教室等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管理。要精准测算每日防护物资用量,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尽量为教职工配备必要的口罩,并加强家校沟通,力争取得家长支持配合,要求学生自备必需的口罩回校,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安全、健康。 各学校要摸清学校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保障防疫应急工作及时到位,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
以上工作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各区教育部门结合本区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珠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2月24日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2月24日
附件
市直属学校新冠肺炎防护用品清单(参考标准)